收藏者苏敏罗2005年通过翰海拍卖公司以253万元从书画商萧富元手中买下一幅署名为吴冠中的《池塘》油画,吴冠中后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的结论。双方前天对簿公堂时,翰海公司坚称不认可吴冠中的鉴定,因为画家本人鉴定其作品有弊,也不符合司法规定。对这一论点,原告律师认为,吴冠中在此案并不仅仅是鉴定者,更是当事人,当事人当然有权对署有其名字的画作作证。
在翰海拍卖公司2005年举办的油画雕塑拍卖会上,收藏者苏敏罗以253万元的总价,从书画商萧富元手中买下了一幅署名为吴冠中的《池塘》油画。今年7月,吴冠中看到此画后,愤而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的结论。苏敏罗为此将北京翰海拍卖公司与卖家萧富元一并推上法庭,分列第一第二被告,要求退还画款与佣金共253万元。前天,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这幅价值253万元的赝画,收藏者、拍卖机构、卖画人三方各执己见。原告代理律师王建轶昨天告诉早报记者,原告方胜诉的把握比较大。法庭不日将对该案宣判。
据王建轶律师介绍,在最后结果宣判前,法庭还将进行进一步调解,但翰海公司答应先还出120万元,余款以后商议解决。然而,值得玩味的是,答应先退出120万元钱款的一方,原先是书画商萧富元,现在,付款方转成了翰海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