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艺术网采访策展人赵力 2010-03-10 12:00:53 来源:缪斯艺术 尚玉荣 刘倩 点击:
2009年末,艺术区发生了两件大事:一则是由嘿社会网站发起的画廊小姐评选活动,二则是各大艺术区遭遇强制性拆迁的现实。尽管这两件事情同样被媒体扩大为具有某种社会意义的事件,舆论纷飞,但前者令人感触更多的是被戏谑的嘲讽与屈尊于世俗的卑微,而后者带来的却是艺术家满目疮痍的惨淡生存和艺术

艺术家工作室的拆迁现场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合法拆迁须先获得“拆迁许可证”,并公布包括补偿安置方式等在内的实施方案。在合法拆迁中,对经营户,拆迁人除按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如是货币补偿的,应获得停产停业补偿、装修损失补偿和搬迁费用。但据008国际艺术区的艺术家所说,艺术区面临的拆迁不仅“连拆迁证都没有”,甚至连最低限度的补偿都没有。对此,金盏乡政府党委副书记李杰民称,如果没有这次的土地储备规划,金盏乡的确曾考虑待艺术区形成规模后,按园区性质扩大或引导发展。但目前该乡非住宅地拆迁依据的是北京市绿化隔离带政策,绿隔政策讲的是一乡一策,并不完全走城市征地拆迁模式。对于艺术家的补偿,乡政府会积极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途径。长店村主任刘金库也表示,村民房屋补偿标准为6400元/平方米,由于艺术区房屋无合法手续,对房东的补偿标准是1080元/平方米。至于艺术家的补偿,只能跟房东协商。面对如此低廉的补偿标准,房东尚且不满意,艺术家又拿什么与房东协商呢?

 

  于是,艺术区的合法性问题成了当前拆迁中最为紧迫也最为关键的问题,因为这决定着艺术区拆迁的合理性求证以及艺术家的合法权益补偿的可执行性。其实很多艺术区的开发商都存在一些不合法行为,如不合法租赁、违章建筑等。根据北京008国际艺术区内艺术家刘毅的租房合同显示,租期为30年,用于创作和居住(而该艺术区的出租方长店村村民刘金刚甚至在1998年就以长达50年的时间承包下金盏乡的这块土地,理由是发展养殖业、农产品和工业等)。而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01年租赁长店村土地30年,开发了创意正阳艺术区。按照国家规定,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也就是说这两个艺术区的租地合同都不合法。对此,金盏乡政府党委副书记李杰民表示,当年土地违规出租现象比较普遍,大多是闲置土地或建筑用地。为农民增收,只要所建房屋不影响公共、他人利益,乡里并不会强行禁止,而是暂时保留。至于后来土地被承租方大规模盖房出租的情况则属于违章建筑和不合法行为,因为并未取得正规的审批手续。乍看不无道理,细细想来却不是这么回事。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为了农民增收,艺术区就可以合理存在,尽管没有法律上的合法规定;一旦在艺术的名义下土地得到升值了,商业机遇来了,艺术区和艺术家成了“赚大钱”的负荷和阻碍,就又开始拿“公共利益”来说事,强调合法,完全不顾及合理的程序。另外,据某位知情人透露,除了这个原因,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明知道国家明确的土地规划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高额的拆迁补偿,一些不法商贩和少数村干部相互勾结,肆意建造艺术家工作室,加之对艺术家不负责任的空头承诺,于是就有了现实中的拒绝赔偿和强拆行为。正因为地方上这种“以经济利益为尊”的狭隘观念,艺术区拆迁的征收程序和艺术家的损失补偿成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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