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出作品 2010-03-10 12:00:53 来源:缪斯艺术 尚玉荣 刘倩 点击:
2009年末,艺术区发生了两件大事:一则是由嘿社会网站发起的画廊小姐评选活动,二则是各大艺术区遭遇强制性拆迁的现实。尽管这两件事情同样被媒体扩大为具有某种社会意义的事件,舆论纷飞,但前者令人感触更多的是被戏谑的嘲讽与屈尊于世俗的卑微,而后者带来的却是艺术家满目疮痍的惨淡生存和艺术

被破坏的艺术家工作室

  艺术区时代的终结!?

 

  这个时代,做艺术家不易,做成功的艺术家更不易,做不成功的艺术家是最不易的,需要面对一系列难以摆脱的困境和羁绊。一则是艺术教育氛围不够(从基础教育开始,艺术被作为可有可无的副科,从而导致艺术难以被大众理解和接受,一直处于边缘状态),对艺术的价值认识不足(只重商业价格而不重文化价值和教育意义)。二则缺乏适合艺术发展的机制和空间,虽然被纳入到文化产业链当中,但是却很不完善,798艺术区等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逐渐丧失文化氛围和教育价值,取而代之的是高级消费区所特有的商业价值和铜臭气,以及居高不下的高额租金。三则艺术家日益沦为一种赚钱的职业,失去了自身的精英特质,丢掉了“字如其人”的自律品格。就像一位艺术家所说的那样,20年前一群艺术家讨论的都是艺术思想,一谈钱就俗了,20年后同样的艺术家再凑到一起,满口生意经和买卖八卦,可悲啊!

 

  而艺术区作为艺术家聚集的地方,其发生、发展都有其自身的特性和线索,包括上文提到的圆明园。其一,艺术家的群体数量极大,其中能被称为成功艺术家的仅仅是这庞大群体中的极少数。这就意味着绝大部分的艺术家都有可能面临经济不景气的困境,加之艺术家在创作需要在安静的环境中进行,且喜欢与同行进行交流和沟通,于是他们在选择工作室的时候会以群体的方式进行,倾向于较为偏远、宽阔、安静的地区,而在北京这样的地区一定是带有城乡结合部性质的乡镇或者郊区,消费低廉,经济相对落后,社会秩序混乱,建筑也多为违章建筑。其二,艺术家在租房时,出租方一般都不是大房东,而是二房东,这些二房东因为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所以可以许下夸张的承诺。也就是说,所签的合同大多是临时协议,签约动机仅仅是因为想不到其他好的用途,暂时租给艺术家而已。一旦艺术家在使用的过程中给土地带来增值空间,艺术家就会被排挤出去,赔偿那就更不用说了。对此,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也只能表示遗憾。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就是北京的城市规划和文化建设。原则上讲,城市规划和文化建设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因为缺少文化建设的城市规划缺少内涵,沦为金钱俗世,缺少城市规划的文化建设又太过飘渺,难免高处不胜寒。中国的城市建设是世界上的三大建筑系统之一,有悠久的历史,但如今却面目全非。当北京的古城墙被毁掉之后,当熟悉的老胡同一条条的消失,当面目古怪的四合院和牌楼代替了原来的古色古香,这个城市的建筑已经不再属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们了,因为人们已经无法在这座城市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根和魂。可悲的是,这就是现实。如今的城市规划完全屈从于商业和经济,市场过度发展的弊病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文化艺术的精神价值完全被忽视,成为经济的附庸。于是有了对名人故居的大肆破坏,有了艺术区的强行拆迁。艺术家叶永青说,这是现在的艺术里面遇到的必然情况。很多艺术家都会寻找比较荒芜的地方,但最后这些地方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了城市化的规模,那个地方就必然面临一种改变,尤其像北京这种地方。其实,城市一直在被房地产商左右,这导致了城市公共区域越来越少,现在很多所谓的创意园都是通过规划形成而非自然而然成长的,艺术家无法左右。就像艺术届流传的那句话:艺术是个饭局,摆满了杯具和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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