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从全国范围来看,民间艺术家的维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对相关法律缺少了解。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让文艺工作者尤其是民间文艺工作者在权益被侵犯时能有适用的法律依据。维权机制也非常重要,建立行业协会进行维权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强势传媒漠视艺术家权益
马小平(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曲艺团团长):曲艺是一个被侵权的“重灾区”,曲艺工作者创作的精品经常被电视、广播等无偿使用,有时还被用来为使用者创造效益,这种现象很普遍。曲艺精品是曲艺工作者多次深入生活、反复品味、努力创作的结果,很多老艺术家也许一生就只有几个精品,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切实保护。在一些地方,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应该进一步强化。而有些电视、广播等机构,则对文艺工作者的权益比较漠视,经常有意无意地侵犯他们的正当权益。与这些侵权的机构相比,文艺工作者比较弱势。我认为,加强中国曲协这样的人民团体的维权职能是必需的。但是如何发挥行业协会的维权职能、具体怎样操作还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应该认真调研,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