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画廊和拍卖公司、博览会等机构的调查在方法上一如以上 的非营利机构。只是增加了对经营模式和规模、顾客取向等经济方 面的调查内容。在中国大陆,画廊经常从事公益活动和学术活动,其作用相当于一个美术馆;而反过来,美术馆有时也介入了经营活 动,所以使得机构调查的范围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机构调查中,由于多为合作进行,所以调查的结果在细致程度 和深入程度还不统一,主要是调查方力量不够,所以对院校和美术 馆/博物馆的建档和《年鉴》立项方面都存在较大的欠缺。随着各院 长和馆长的指导工作的密切深入,今后很快会有补正。在对画廊和艺术经营机构的调查中,由于经营活动的特殊性,许多数据不能得 到或不准确。画廊的经营者一般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工 作的方法,甚至问卷的设置栏提出了建议,还有一些画廊的具体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销售,所以对档案和《年鉴》工作不够重视,所以对有些画廊我们工作人员去了六七次,几乎没有获得什么结果。 所以2005年《年鉴》,只有提供资料的画廊,其活动和展览记入 “年表”(日志)和“大事记”。
《年鉴》的编辑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事实,第二部分 是主题记载。
基本事实分为时、地、人、事四个大的专栏,顺次编辑。
时项:有一个日志式“年表”,按时间顺序排列,每日占据一 页,固定时间框架。所以年鉴的正文页码保持365/366页。“大事 记”每年以十二个月进行分配,每月以十个分项(可酌情增减) 为度。
地项:时有出现的数种图表(Atlas),以及不同的分图来表 明一些艺术家状况的变动,艺术流派、观念的流变,重大事件发生 的地理状态等。同时以分省的方式对艺术中心(如北京、上海、广 州、深圳)之外发生的事情作有概观的记录。
人项:对一些艺术家、策划人、理论家和活动家以个人为专 项记录其行状。除去记录“重要人物”,其名单确认方法已如上 述。也记录“新人”,主要是记录年轻新秀和偶然做了突出作为 的“人物”。
事项:对各种艺术事件进行记录。主要记录:1.各种大型和主题 展览,以及重要的小型展览、个展。2.机构。对国内各艺术组织、院校、学会、协会的活动进行分项记录。3.收藏与市场。对行销、拍卖 和行情甚至参考画价进行记录。4.对基金会与国际艺术家工作室活动 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