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对待复仿制品。仿品的出现,一直是艺术品市场必须面对的问题。
“仿”本身并不代表造假,而是对古代技术的一种传承与发扬。乾隆时期的官窑仿古器继承了古代的优秀技法,并取得了很高成就,对于后人而言是古代艺术精品。这些仿品不能说是假的,而是重要的文物。
但是,真正仿品的大量出现,与大家对仿品的认识存在误区有很大关系。很多投资古玩的人都认为:仿品=赝品=假冒伪劣。矛盾的是,他们大多热衷于收藏古代瓷器,往往认为一件器物越古越好,只有古代的器物才有价值,忽略了器物本身的工艺和技术价值,导致器物只有古器才有人问津的情况。然而,古代的器物数量毕竟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于是,有些卖家就将仿品当成了古器进行销售。
因此,我认为对仿品的态度应当有所改变。投资者们应当给仿品一定的生存空间,仿品不再是“伪品”的别称,从而有利于解决仿品带来的市场混乱问题。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借鉴一些艺术品市场发育比较成熟的国家的经验,修改和完善我国艺术品拍卖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场加以规范,为交易营造一个良性的发展氛围。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拍卖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划出红线,使作假、洗钱等不法行为在这个市场无机可乘。
四、提升大众审美素质。普及艺术教育,为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从长远来看,藏家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到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目前,许多有识之士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开始积极行动,致力于培养提高藏家素质。比如,有些媒体和民间机构已经开始为藏家提供免费讲座、请专家免费鉴宝等。
五、建立金字塔式的藏家队伍。现在,在一些拍卖会上,全是百万元以上的拍品,导致藏家范围很小。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对整个拍卖市场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为此建议,拍卖公司在征集拍品时应注意“错落有致”,使一场拍卖会既有价格高昂的艺术品,也有一二十万元就能收藏的艺术品,形成梯级结构,这样才会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也会对收藏者的培育起到铺垫作用。
艺术品市场的工作者和参与者,应当做文化的有心人,投资艺术品,不只是获取商业上的利益,也是传承和弘扬我国的优秀的传统文化。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一个诚信的市场和交易机制,给收藏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参与平台。
【编辑:张辉】
法律法规滞后,受害者难以维权
案例:2005年12月11日,苏敏罗在北京翰海公司的拍卖会上,以253万元购得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池塘》。2008年7月1日,这幅《池塘》被吴冠中本人鉴定为“伪作”。事情闹上法庭。被告方认为,《拍卖法》没有规定拍卖人需要保证拍品的真实,拍卖前他们刊印了业务规则,已作出免责声明。原告方认为,拍卖公司不能享有《拍卖法》规定之“不保真”的免责条款的权利。
艺术品拍卖之所以拍假成风,一方面与拍卖行的职业操守低下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拍卖法》条款制定和不严谨有关。颁布于1996年的《拍卖法》,为规范艺术品拍卖设计了比较完整的规范和制度,但也存在明显漏洞,如第61条第2款所说“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下简称“免责声明”)。但是拍卖企业、委托人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拍卖标的有瑕疵时,免责声明无效。”让立法者始料不及的是,这一本是对少数拍卖标的而言的条款,竟成为拍假者明目张胆为非作歹、扰乱整个拍卖市场秩序的保护神。
在国际上,法律规定拍卖公司必须对拍品真伪做出保证。英国《拍卖法》明确规定,拍卖物品必须进行精确的鉴定、分类并加以说明,供潜在的竞买人查看。德国《拍卖法》关于评价及鉴定的规定中,第一条就是拍卖者要求委托者对拍卖标的要通过公开的订购,及通过宣誓不作伪证的专家,或通过一个由工业协会及商会命名的专家来评价及鉴定。
根据规定,证明一件拍品为赝品,让拍卖方的免责声明无效,买受人(买方)需要得到三名以上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的签字授权,用于对所拍艺术品进行无效认定。这中间涉及到法律、人情等多方面因素,鉴定委员一般不会在这类文件上签字。而且,法律规定买受人(买方)必须在拍卖日后的14日内出示这份证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个流程非常困难。以《池塘》伪作一案为例,买方尽管获得了吴冠中本人的签字认可这幅画是伪作,其多项诉讼请求却被一审法院全部驳回。
我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虽然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其进行规范,但由于市场参与各方不能真正履行和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导致艺术品成为一些企业和买家的避税工具。
非理性投资,造成市场泡沫
案例:香港苏富比2008年春拍数据显示,其拍卖的中国当代油画成交价少则百万,多则上千万。其中蔡国强的《APEC景观焰火表演十四幅草图》竟拍出了3000多万元的天价,创造了亚洲当代艺术世界拍卖纪录。而2008年秋拍却十分惨淡,同比下降96%,在近70场当代艺术品拍卖专场中,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仅有4场。
在艺术品、股票和房地产三种投资品种中,艺术品的投资回报率高居榜首,艺术品投资已经成为最坚实的投资保值工具。但是,艺术品投资有很高的门槛,盲目进入或抱投机心态,往往成为不法者利用的工具。
在这个市场中,很多人并非对艺术品感兴趣而进行投资,因而其投资有一定的盲目性。主要体现在跟风购买市价高的藏品,使得许多藏品价格蹿升,无形中对价格进行了炒作,导致价格上升到不合理的高度,使艺术品的市价产生了混乱。
当代艺术品的火爆是一个巨大泡沫,不明就里的投资者为泡沫的扩大提供了动力。投资者不应将艺术品买卖当作一种商业投资甚至是投机行为,应该出于对艺术品的个人喜爱再掏钱,否则很可能造成新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