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增湘
两块古玉的拍卖竟然引发了尘封半个世纪的家族财富之争——这个家族就是光绪戊戌年进士、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的傅氏家族。昨天,傅增湘的孙辈为了近3万件文物的归属对簿公堂,财产价值之巨难以用数字衡量,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遗产纠纷案件。
事件回顾
傅增湘家谱
想要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首要捋清傅增湘的家谱。傅增湘是光绪戊戌年进士,授翰林编修,曾任贵州学政、直隶道员、直隶提学史。民国时,任教育总长、徐世昌大总统顾问、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五四运动”因支持北京大学学生和校长蔡元培而被迫辞官,从此脱离官场,潜心收藏古籍、字画、文玩、校勘古籍等。
傅增湘一生育有三子二女,暮年只存二子,长子傅忠谟、三子傅定谟。傅定谟先于傅增湘病逝,遗下二男二女四人,分别为傅嵩年、傅钰年、傅颀年和傅延年。傅增湘去世后,傅家由长子傅忠谟掌管财产,仍是一个大家庭,没分家。依靠祖产,傅家仍过着优越的生活,直至1966年文革抄家,几万件文物被抄走。1971年国家开始逐步归还傅家财产,1974年傅忠谟去世,傅家的财产由傅忠谟长子、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傅熹年掌管。从此,长子和三子的儿辈开始为了如何分割文物展开了将近20年的诉争。
“八五协议”分割财产
据原告之一傅延年介绍,1980年6月23日,傅熹年写信给在外地工作的大堂弟傅嵩年,信中告之文革抄家所有文物等已被红卫兵毁灭,只返回一些破衣烂衫,祖父财产只剩房产一处和变卖祖父宋元版书籍的余款存折一份,共1.4万元,并要求傅嵩年带着其他堂弟妹的全权委托书到北京与他商讨祖产分割。1980年8月17日,傅嵩年带着弟妹的全权委托书到北京商讨并签订了祖遗产房产和变卖宋元版古籍余款的分割协议。这是傅家第一次进行析产。
然而,傅嵩年等堂弟妹发现,国家返还的文物和财产并不像傅熹年信中所说那样少,感觉受骗,四堂弟妹便于1983年向西城法院起诉傅熹年五兄妹侵吞祖遗财产。庭审时,傅熹年向法院反映,还会有大批财产退还。法院遂以标的不清、无法分割为由,要求四堂弟妹撤诉。
1985年3月22日,傅熹年再次主持财产分割,两房共有7人参加,并签订了协议书,双方称之为“八五协议”,虽然傅钰年既没有出席也没有授权,但是名字仍被写在了协议书上。傅延年表示,该“协议书”的核心是:1974年退还的古籍、祖父遗产之外的玉器、铜器、金银器属于傅熹年为首的一方,傅熹年为继承祖父的学术,“少量”留存祖父的书籍和文物,其他文物,如书籍等归傅嵩年一方。根据这份协议,傅家两房分割了4000余件家产。
“当时没有财产清单,我们再次信以为真,后来发现,傅熹年一方至少侵吞了85%的遗产。而且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没有全部到场,因此‘八五协议’应是一份无效的协议。”傅延年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