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天堂”何工作品展 2010-06-12 09:43:21 来源:工人日报 点击:
6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

  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家将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为核心,最终建立起科学而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机制。

 

  非遗保护

  最重要的方式是立法

 

  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关注度、参与度正在增强。

 

  由于年轻一代参与保护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今年“文化遗产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为“非遗保护,人人参与”,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自觉参与非遗保护的文化自觉。此外,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也正在不断拓展,从原来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民族民间艺术,已拓展到目前包括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门类。

 

  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指导下,国内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也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

 

  在普及宣传的基础上,国家正在加大对非遗文化的保护立法工作。发布会上,王文章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方式,但是最重要的方式是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方式。

 

  据介绍,我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是比较注重推进立法保护的。像2005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底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在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保护条例,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甘肃、江苏、浙江这八个省区都制定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对于促进地方性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王文章表示,文化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在已有的行政法规的基础上,推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工作。现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包括文化部在内,都在推动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到目前为止,立法工作已经做了很多调研,草案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我们期待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能够早日出台。

 

  非遗保护不是一个文化遗产日能够担当的,而是一项来自民众、融入民众的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每一位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来保护我们祖先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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