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才是最根本的保护方式
网友指出,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但是,立法保护是本源,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从各个层面对宝贵的文化遗产给以切实保护。
署名“臧小丽”的评论文章说,当前,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强烈冲击,为保护我们民族的精神植被而进行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署名“刘效仁”的评论文章说,确保传承人生生不息则是立法关键所在。文章指出,早在2004年我国就已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但由于立法滞后,无法可依,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许多传统文化遗产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
署名“马知遥”的博客文章也指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推进的同时,其空壳化现象也逐渐凸显,这主要表现为传承人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