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美术馆能成为 “公共物品”吗? 2010-09-18 14:55:36 来源:美术报 作者:刘晓丹 点击:
没有政府拨款的民营美术馆,需要自负盈亏。它们如何营利呢?微薄的门票收入显然是杯水车薪。据统计,90%以上的民营美术馆与地产商有关,它们有多样的营利方式。同样具有两面性的民营美术馆,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也许要徘徊很久。

1936年8月基本竣工的国立美术陈列馆

 

世界上有“免费的午餐”,公立美术馆便是一例。

 

美术馆,是收集、保存、展览和研究美术作品的机构。中国最早的公立美术馆,是成立于1936年的“国立美术陈列馆”(现江苏省美术馆前身),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公立美术馆,当属“中国美术馆”。“中国美术馆”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美术馆,以收藏展览中国近现代美术作品为重,藏品达10万余件。该馆承担国家实施大众美育的重任,建馆40余年来共举办美术展览数千场,仅2008年的“敦煌艺术大展”,便接待观众66万人次。

 

和众多公立美术馆一样,“中国美术馆”提供的服务几近无偿。

 

为了实现公共教育职能,中国美术馆长期对学校、少年宫等的团体参观、临摹或现场教学,给予免费。2008年国家要求博物馆免费开放后,该馆逐步扩大免费范围,由原来只有儿童及70岁以上老人免费,改为17岁以下及60岁以上观众都免费。同时,该馆还在多项重大节庆日,实行免费开放。即便是付费参观,该馆的每张全价门票,也仅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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