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追讨文物困难重重
建立流失名录难,而追讨流失文物回国更是难上加难。2009年初佳士得不顾中国方面的反对拍卖圆明园兽首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流失文物的回归之难。
虽然文物流失国追讨文物“回家”有相应的国际公约作为法理依据,但对于已经流失海外很久的文物,特别是追讨从圆明园流失的价值连城的文物,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
在文物主权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认为文物是属于全世界人类的财富,应该被存放在一个最有利于其保护的博物馆,而不应该为文物国籍争论;另一种视角则彻底否认了“最合适存放地”的说法,认为文物身上承载着该民族的文化记忆,应当归属所属国,而不应是飘零在世界各地的文化符号。
爱国人士回购文物献祖国
据了解,现阶段,中国的文物回流形式大致可分为依法索回、国家购买、民间购买和捐赠,其中尤以后3种的社会关注程度更高。以圆明园12生肖铜兽首为例。其中,铜牛首、铜猴首与铜虎首是2000年保利集团花费近3000万港元拍回的;铜猪首是2003年澳门爱国人士、全国政协常委何鸿燊斥资700万港元买回捐献祖国的;铜马首也是何鸿燊于2007年再以6910万港元价格拍得捐献祖国的。
除此之外,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也多次运用法律和外交手段,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通过国际合作,成功索回流失海外文物。比如,1998年从英国追索回从香港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3000余件;2001年从美国追索回被走私的河北曲阳五代王处直墓彩色石雕像;2003年从香港某拍卖公司依法索回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被盗的49件珍贵文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