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那么艺术在时尚里会得到什么?
王春辰:艺术可以通过时尚被更多人认识,变得大众性。例如蒙德里安与时尚的结合,曾经一段时间他的红黄蓝被运用到建筑、服装上,所以说时尚也是一种要满足更多社会群体需要的创造。时尚有时在改变人的习惯,他与消费社会的消费观有关。现代商品社会为了消费,人为地不断制造时尚,频繁的更替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这是值得今天的人们不断反思和批判的地方。这时出现了一个问题,人到底是有没有理性?时尚是在人的操纵之下做出的满足人态度变化的变化。时尚一定是与消费、生产、广告业、传媒业结合的,时尚的控制与流行不是单一的,他是一套能使艺术家想法变成时尚的社会机制。
记者:蒙德里安的作品有一种强烈的宗教精神诉求,但他的作品在被包豪斯利用以后,完全作为一种商业形式来生产,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艺术作品在时尚中他会有失语的状态存在,那么我们怎么去面对这个问题呢?
王春辰:其实不应该用失语这个词来描述,他应该是一种转换,他被当作一种比较特殊的样式被使用。包豪斯追求简单,这种追求符合现代生产社会的快速变化,包括城市化过程当中的需要,所以必须设计出一种新的或在新理念指导下的建筑风格与样式。这时包豪斯发现了蒙德里安,当然不是很具体地照搬应用,但肯定地是他运用了这种理念,他们具有共通的快节奏、简单、明了,包豪斯最后的作品大部分都是这样。所以有人也在反思,这是社会变化的结果,已经不可能再像古代或贵族时代盖一个房要10年甚至是几十年,以及做很多附属的部件。包豪斯讲究功能、快速和成批生产,这时单纯性是他追求的标准。蒙德里安在形式上能够满足他,但他不需要精神上的材料。
记者:时尚抛弃了艺术精神上的诉求?
王春辰:当然,蒙德里安的精神怎么能够融到包豪斯的理念中呢?包豪斯有他自己的理念与精神追求,这个精神已经不是宗教上的神秘主义。其实说到宗教性又变得稍微宽泛了一点了,我们也知道,很多艺术家特别是抽象艺术家都有某种神秘主义,甚至有宗教的诉求在里面。对于一个没有这种文化背景或宗教背景的人,他们不认同,他们只是看到了可以被吸纳的形式。
记者:被时尚所吸纳?
王春辰:对,时尚更多地是吸收已经固化了的形式。当某个艺术家的符号被放到时尚的标志上时,他已经失去原有的价值了。艺术家所创造的符号带有他当时的状态,但将符号放在时尚里后,他只是一个符号,艺术家当时的状态已经被消解了。但不能说是失语,因为他不需要在时尚里发表意见,他只是被“借用”了。
记者:时尚可以看作是一个有复杂过程的魔术,一个由社会机制所构成的吸引观众的简单过程。比如说一个颜色的流行是一个很简单的现象,但其实它是通过很广泛的社会机制被打造出来的。那么,艺术我们称之为一种科学认知过程,它是一种创造与认知方式,所以在通过很复杂的认知后,我们才能够把艺术品本身的精神理念提炼出来。所以说时尚和艺术一个是迷幻视听的,一个是理性认知的,这样的比喻您觉得切实吗?
王春辰:有道理,因为对这些事物的认识可以有不同的方面,刚才你说魔幻还是科学认知的,是有道理的。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去认识这两方面,当然也可以换另外的方式,就像我们下定义一样,定义永远不能够定义事物的本质。时尚的本质是什么?基本上是你刚才讲的,他是魔幻,魔幻意味着变换,意味着把一个化腐朽为神奇,把一个你所不知的事情给你点化,然后突然产生了某种幻觉。所以你比喻的像魔幻一样让人们产生幻觉,这也有可能。魔术是什么?就是在视觉上影响你,判断上松解你,让你失去判断,让你觉得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