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义化及其民间意识的退化
资本和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文化民主,使艺术表达渠道多元化,新兴阶层在文化领域有一个社会自治的临时平台。但随着资本对艺术市场的深度渗透,实际上资本又推动了一种审美趣味上的单一性。但有意思的是,资本作为一种相对独立于政府体制的力量,到新十年后期,出现了一种政府和资本权力合流的现象,其背景则是当代艺术的国家主义化。
新十年早期启动的当代艺术“合法化”,其标志是诸多八十年代参与过“新潮艺术”的批评家和艺术家出任一些政府美术馆长、美院院长及国际双年展的国家馆策展人,他们在政府美术馆系统兴办国内双年展,在美术学院推动西方后现代艺术的课程,并推动当代艺术代表政府参加国家性的对外艺术交流展。这实际上在1989年之后重启中断的类似八十年代的体制内变革,比如上海双年展、广州三年展的创办,罗中立、许江出任川美院长,范迪安等出任威尼斯国家馆及诸多中国文化年对外展览策展人,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政府对当代艺术的包容理解及其社会传播的合法性。
但这种“合法化”进程到新世纪十年后期已逐渐产生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合法化”是在后意识形态框架内进行的,这个框架給予当代艺术一定意义的比八、九十年代宽容的宽容限度,但这一限度到新世纪十年中期就已被用到极限,即合法化始终只能是一种半合法化或不完全合法化,新十年的文化格局是一种以国家意识形态主导下包容市场和民间形态的“一元下的多样性”,新十年的当代艺术合法化,主要在于解除“遗存的行业禁忌但已无政治禁忌”的西方前卫艺术形式进入美术馆、美术学院和国家展览,但其前提必须是一种“无害可控的前卫”,凡是可能“有害不可控”的当代艺术比如偶发性的行为艺术、反映强拆题材的社会批评的艺术,则始终未能“合法化”。
当代艺术在资本化和“半合法化”这一背景下,就产生一种双重抑制和双重强化的失衡生态。所谓“双重抑制”指当代艺术有关知识分子精神、独立性、没有市场效应的非主流探索及其社会批评的艺术,资本和“合法化”都不支持;剩下的则全是受到资本与合法化鼓励的。在这个意义上,媚俗的、形式游戏的、小资怀旧的以及所有可时尚产业化的当代艺术,都受到资本和体制的双重鼓励,而真正批评性的、非主流美学的及其反市场的作品大都被推向边缘化。
至新十年末,资本和民营体制在经历第一波强势扩张后,也开始遭遇“合法化”瓶颈,即艺术投资要从个体收藏的资本总量扩张为机构甚至金融资本的大量介入,民营美术馆、画廊要升级为更高端的行业“旗舰”,都必须有赖于艺术金融和艺术基金会制度的国家立法,由于中国尚未允许艺术捐赠免税和艺术品作为金融资产及抵押品的“合法化”,使得机构和金融资本始终无法大规模进入艺术市场,艺术市场也就只能停留在类似股市、房地产炒作阶段,民营美术馆因为没有资金募集的金融体制的支持,导致融资受限,需要出租场地和艺术品经营,这使得1990年代末第一批民营美术馆因房地产失败在新世纪初全部倒闭,新十年中期则为了生存开始“画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