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站上向境外客户兜售文物,价格谈妥后,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局向海关申报、验关出境,境外客户再通过网上银行转账付款……借助互联网,一条文物走私的‘隐形’通道已经形成。”近日在南京举行的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管理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所披露的相关案例令人震惊。
有关专家认为,“藏宝于民”的思路是对的,但文物毕竟是限制交易的物品,应对照《文物保护法》等精神配套出台相应细则,在不损害民间收藏热情的同时确保文物安全。
文物从“网路”流失难以估量
在人们印象之中,收藏品交易总是发生在地摊、老巷这样的地点,收藏爱好者在购买时喜欢看到实物,没有实物不会轻易交易。然而,近日在南京举行的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管理座谈会上,一些案例让文物网购和网上文物拍卖成为关注焦点。
2005年,57岁的苏某和妻子何某在ebay电子网上注册,把淘到的古玩等拍照扫描后,上网向美国、加拿大等国客户销售。砍价时标明是文物,价格谈妥后,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局向海关申报、验关出境,境外客户再将款汇到何叶的账户。在被捕后,苏某辩称“都是在国家批准的市场购买的,我怎么知道那是不是文物?况且即使是文物,我也没故意逃避海关监管”。
2009年1月,成都的丁某通过一个叫比尔的美国人,在ebay网上,利用网上商店设置了“东方古董股份有限公司”,用英文兜售和交易古钱币。由于网站内容全部是英文,他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他把古钱币通过国际挂号信件邮寄给外国买家,每次只寄两枚,用“蚂蚁搬家”的方式进行走私,累计走私珍贵古钱币66枚。
2010年,武汉的廖某在网上公开交易文物时被抓获。他从2005年起在网络上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为外国买家收集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文物。从2006年9月与一名法国人互通多封电子邮件,承诺可以弄到年代更久远更有价值的文物,2007年2月廖某曾一共邮寄了10个包裹给法国买家,共47件文物,被武汉海关收缴,经文物专家鉴定全部是文物。
而据广州海关统计,2010年1月13日至2月22日,仅一个多月时间内,广州海关从申报品名为工艺品、礼品或没有申报品名的出口邮寄包裹中,连续查出了7起涉嫌走私文物案,文物被掺杂在近代工艺品中被分散运出。
国家文物局社文处处长谭平表示,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由于缺乏监管,文物网购和网拍好比在现有的文物监管体系上挖了个大窟窿,原本被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网上源源不断地流通着,甚至被转手倒卖到国外,很难知道其中有多少原本是属于国有、被禁止交易的出土文物、被盗文物和珍贵文物,损失难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