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值得一体的是,佛家也是在汉代正式进了中华文化圈,而成为显学。
换言之,“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只是一种说辞而已,或者说事实上并未通行多久,即“独尊儒术”的影响力非常有限。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一书中指出:“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于天子,子受命于父,君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
基于这种思想,包括西汉在内的后世王朝立法过程中,很多汉律的条文都体现了这一思想根源,也使“三纲”除了作为一种不具有强制性的道德规范外,更成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从而个人、家庭、社会与政治统治从行为规范到法律制度形成了内在的统一。
但是“天子受命于天”,跟后备受世人斥责的“君权神授”是一码事吗?
按照可靠史料的记载,“君权神授”系西方人的一种理念,即西方人曾经认为君主的权力是神授予的,譬如说上帝赋予了某人君权。
然而,董仲舒所著之《春秋繁露》一书中明确记载的是:“天子受命于天”,而没有说是“神”。
那么“神”和“天”有无区别,有何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