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制定了很多法律条文,也惩治了不少贪官污吏,但为何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呢?究其根本原因,其中一个就是缺乏有效的道德教育,结果导致一些人精神空虚、价值观错位,而品德素质低下。这事实上恰恰印证了孔子之语。
由此可见,我们大家理应好好地深思,而不应在尚未真正了解孔子、尚未真正理清中华传统文化之前就贸然否定之,更不要继续把中华民族推向越发不自信的深渊了。
其实,孔子所主张的“为政以德”,即把德、礼施之于民,实际上已打破了传统的礼不下庶人的信条,打破了贵族和庶民之间原有的一条沟壑。
这种治国方略事实上为人权、民主等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试问: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是不是保障更多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呢?
——答案是肯定的。既然是,那这不是保障人权又是什么?当代所倡导的“人权”难道不包括保障民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吗?
如此,某些时代精英把现当代所谓之“人权”与孔子的“有教无类”对立起来,是否妥当呢?难道还要把孔子、儒学、中华传统文化视为实现人权的绊脚石吗?是否还要把其当作眼中钉、肉中刺呢?
公民社会倡导民主,而民主倡导选举,但孔子主张“选贤与能”,这难道不是选举的一种吗?而且孔子的主张更为全面,即所选举之人既要有能力,更要贤德。
孔子主张“为政以德”,主张“贤与能”之人为民众办事,这难道有错吗?
当代民主重视选举,而不言及“贤”,仅谈“能”。但如果选举上去的是一些不为民众、不为国家利益而着想的人,那不是祸国殃民吗?换言之,难道选举一帮子无德之人去行政,我们才可放心?
是的,选举上去的不行了可以撤掉,但是难道不会付出或多或少的代价吗?为何不按照孔子所主张的“选贤与能”而尽可能地加以避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