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8日,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盗掘古墓葬的犯罪嫌疑人王乐、李军峰等人,经搜查从王乐住处搜查到部分赃物,另从王乐住所搜到仿64手枪一支,子弹4发和雷管94枚。包括战国编钟等一批珍贵文物至今尚未追回。
2009年初,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曲阜市姜村古墓被盗,山东、河南等地犯罪分子30余人交叉结伙,组成多个犯罪集团,使用钢钎、洛阳铲、炸药等工具,通过掘洞爆破等危险方式,对姜村古墓大肆盗掘,盗得玉器、金器、银器、铜器、漆器、水晶制品等大量珍贵文物,倒卖后获赃款近千万元。多件珍贵文物尚未追回,损失无法弥补。
2009年12月22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赵王陵4号墓被盗;2010年1月6日, 4号墓再次被盗。6名盗墓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并从盗洞中缴获一批铁锤、铁锹、钢钎等作案工具。6名盗墓犯罪分子均被司法部门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0年10月,秦东陵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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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都是谁在盗墓
古陵墓因藏品丰富,素有“地下博物馆”之称。盗墓者多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对“地下博物馆”的丰富藏品垂涎不已。分析近3000年来的盗墓者,无非有四种。
一种是帝王将相和社会地位极高的人。由于他们能够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其盗墓“水平”绝非一般人能比的。如“鞭尸三百”的伍子胥,“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西楚霸王项羽,“乱臣贼子”董卓,举兵发掘汉王室陵墓的吕布,盗挖清东陵被世人骂为“国盗”的孙殿英,历朝历代的“高档盗墓者”俯拾皆是,不胜枚举。
一名从事过盗墓行业的人称,“现在的某些高官也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盗墓活动的,有些古董贩子看到一些高官喜欢收藏古董觉得有机可乘,就和一些盗墓贼勾结,挖出了好东西由古董贩子直接送到这个领导家里,然后再由某个企业的负责人去买单。这个高官实际上成了盗墓贼出货的下线的下线,成为整根利益链条中的一员。还有一种就是某些手中握有实权的执法人员,在查办盗墓案件的过程中,偷梁换柱,用赝品把价值百万甚至千万的古董换走了,偷偷据为己有。久而久之,成为另一种形式的潜规则。”
另一种是现代化水平极高的专业盗墓贼。他们不再使用铁锹、镐锄等原始盗墓工具,而是运用从洛阳铲到金属探测器、遥感技术、红外探测器甚至大型挖掘机等现代化的“盗墓”器具,采用工兵定向和挤压式爆破技术,大肆盗掘古墓葬,窃取珍贵的地下文物,犯罪呈暴力化、专业化、集团化趋势。
第三种则是专业考古队员和文物管理人员监守自盗。像1990年7月,古长安城的澧镐遗址大量陶器被盗。事后的调查表明,这批盗墓者中的相当一部分曾经在考古队工作过,具有相当水平的探墓经验和发掘水平。而刚刚被处以极刑的河北承德文物大盗,本身就是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
最后一种是贩夫走卒之流的“低级盗墓者”,古有北魏时期发掘商汤冢的河东人张恩、黄巾军众多“农民战士”盗墓者,近有盗掘清东陵的王绍义等。最近的一次是去年年底刚刚告破的淅川楚王墓被盗案,11个人中几乎都是当地农民,其中的“何氏六兄弟”平常在丹江利打鱼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