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做市商
“在销售方面,目前我们规定份额销售不满80%视为销售失败,投资者申购的资金将退回各自账户。达到80%,不满100%,剩下的份额由推荐商和持有人购买掉。”张保盈介绍。
郑州文交所煞费苦心设立的几个“机构角色”——经纪商、推荐商、做市商,“他们和持有人一道,拥有优先认购权,比例大致为经纪商、推荐商优先认购权不得高于5%,做市商不得高于20%,持有人不得高于20%,整体不超过50%。”
如此一来,实现未满80%的销售失败条件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务”,投资者所认购的份额只保证不少于50%,然而张保盈表示:“我们内控标准一般在30%。”
这其中,做市商20%的优先认购权或将导致其在流通后成为控盘的“庄家”,而引入经纪商会否出现拿着客户资金跑路的现象?
张这样解释:“上述优先认购份额只能卖出,不能买入。给予做市商这样的比例是因为他们的任务更重,要解决交易活跃程度不够的问题。至于经纪商,资金的交割不在其手中进行,是银行账户对账户的交割形式,他们的收益主要来自优先认购权。”
(以上涉及交易所规则问题均基于采访,由于采访者描述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规则以郑州文交所公告为准。)
【编辑:颜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