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被告拿出涉案照片,称其可证明“流水线”作画。其中有贴在墙上的半成品画作,每张作品只有人物的部分特征。针对被告在文章中提及的“画家流水线作业这一观点”,原告代理人李律师当庭反驳说:“这是艺术家独特的创作方式。每一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作画方式。所谓流水线,是指在工业生产中,把生产分成不同阶段,生产出同一个产品。那画是同一张么?尽管是老子,老子有不同的形态。谁见过老子啊,老子出关当时什么情况啊?那就靠艺术家的创作了。”
郭庆祥除出具了4张范曾“流水作画” 的场面照片外,亦有证人到场质证。大连天兴画廊经理赵刚当天出庭作证。赵刚说:“郭庆祥向范曾购画是在1995年初,当时通过荣宝斋业务经理米景阳订购了范曾画作200幅,字100幅。不想大约1月之后100余幅画作已经装裱完毕,郭庆祥看过之后说怎么内容都很雷同。我们就一起到作画现场去看,范曾在其画室的四面墙壁上挂上数张空白宣纸,然后在每一张纸上先画相同的部分,其后再画另外的部分。我亲眼见过这些画,所以我也认同‘流水作画’这个说法,我们对这种创作方式不赞同。”
范曾的代理人表示,范曾本人从未就流水作画表过态。每个人有各自的创作方法,即使是流水作画,每幅画作都是不同的,画中人物的姿态、意境都不同,并无不妥。
调解未果<<<
一审原告同意调解 三方被告均拒绝
庭审结束后,法官依照程序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庭下调解,范曾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和解。但出人意料的是,所有被告的代理人都明确表示拒绝调解。
随后,记者采访了范曾的代理人,他说:“只愿意跟《文汇报》和谢春彦和解,不与郭庆祥和解。”当记者问及范曾是否存在“流水作画”这一现象时,其代理人表示他是外行,对这一问题无法回答。他同时表示,范曾目前人在国外,虽然一直没有回应这一事件,但自始至终一直高度关注此事的进展,只想等法院判决。
事件回顾<<<
2010年5月26日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表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没有点名地批评了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流水线作画”现象。
郭庆祥在文章中写道:“现在有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字,其实也有过度包装之嫌。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
“说得不好听的,这位画家的作品就是高级礼品画,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这样的作品是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的,没有真正的艺术价值。我认为,这位画家的这些大同小异、毫无艺术个性的礼品画,最多只值数百元,但事实上现在却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一幅。这既有辱艺术,也是对收藏家的不公平,伤了收藏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