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自己投入资金的艺术家风险是很大的。因为担心失败太大会导致无法长久创作,所以累积了包含媒体应对等许多经纪技巧;也学会了如何交涉,说服客户投资艺术家。
时代改变,美术界也变大了,今后必须更努力寻找在展览会上能让大家感到幸福的目标才行。所以对艺术家来说,与艺廊业者之间的麻烦是避不掉的,我曾经因为自己的眼光越来越挑剔,对于制作人偶作品的技术要求增多,花掉了比预设的卖价还高的费用,因而与出资的国外艺廊有过争执:“你一开始不是说三百万日元可以做的吗?为什么制作费变成十倍,三千万?售价一千万,制作费三百万,你拿三百万,艺廊拿三百万。明明帮你规划了可以完成的结构,你为什么会花了三千万……”
如果是一般生意的话,艺廊的说法一点也没错,但对以超越时空为目的的艺术家工作来说,出现这种破天荒插曲是无法避免的。“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凭自己的判断、为自己负责,做自己想做的东西。”我得到了这样惨痛的教训。
总之,艺术的价值是无法光用一般商业结构去衡量的。虽然有很多工作是因为艺廊说“我帮你出制作费”而做到的,但是如果太依赖这种方式,一旦艺廊停止了经济援助,就会无法继续创作作品,所以这点还是必须掌控在自己手中。
虽然也有那种艺术家骗了艺廊,害艺廊倒闭,自己却存活下来的例子,但因为不喜欢那样,所以我就将自己的工作室登记成为法人公司了。
本来三千万可以做的东西,万一花了两亿时,如果不自己建立可以支付两亿的架构,将会导致无法继续制作让顾客开心的“世上唯一的东西”,最后只能做一些跟其他作品没什么两样的东西。
我在跟LV合作的过程中,了解到所谓的品牌生意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情。一群精英,要一网打尽各种充满欲望的人,跟他们做生意,然后让绝大多数的人感到幸福,这是多么厉害的事情。
连品牌生意都不是高效率的生意了,更别说艺术是效率多么差的生意!既然知道,如果不绞尽脑汁,就无法持续性地创造出有趣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