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福宫不能当企业资产经营
谢辰生表示,建福宫花园作为故宫的组成部分,也适合《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也就是说故宫必须保证,经营区域由自己经营,如果将馆内区域租给别人,经营权发生变更是不行的。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认为,关键是看服务的对象是谁。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故宫为参观公众提供生活服务、文物知识咨询服务,以及开展报告会、讲座、展览,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都是没问题的。而成立私人会所,只有有钱人能够进出,当然是不行的。国外的大博物馆,也从未经营过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