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家如何定义艺术 2011-05-18 14:59:33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修建 点击:
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界开始关注艺术,艺术人类学成为一个具有跨学科性质的研究领域。艺术的定义是艺术人类学家探讨的一大主题,他们的观点与美学界对艺术的定义不无关系,同时显示出“人类学”的色彩。概言之,这些观点可归结为四种。

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界开始关注艺术,艺术人类学成为一个具有跨学科性质的研究领域。艺术的定义是艺术人类学家探讨的一大主题,他们的观点与美学界对艺术的定义不无关系,同时显示出“人类学”的色彩。概言之,这些观点可归结为四种。

 

继承传统美学的艺术观。

 

英国人类学家莱顿(Robert Layton)从传统美学的角度理解艺术,认为艺术具有审美性和象征性,在外在形式上令人愉悦,并以其特有的意象增强我们对周围世界的感受。在《艺术人类学》一书中,莱顿关注了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艺术的语言与风格,以及艺术家的创造力等问题。英国人类学家墨菲(Howard Morphy)这样定义艺术:“艺术品具有审美的或语义学的属性(大多是兼而有之),以再现或表现为目的。”这种观点同样是传统美学所持有的。不过,墨菲承认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界限往往很模糊,有时对之很难加以描述。

 

强调艺术的情感性,与对现代艺术哲学的理解相结合。

 

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将艺术视为人类经验的放大,艺术就像花园里的一个窗口,人们借此可以看到有趣的世间百态。对西方的观者来说,异域艺术是座陌生的花园,因此,人类学家的任务就是对推动艺术家创作的情感与智力经验加以解释。英国人类学家贝特森(Gregory Bateson)将艺术看做一种编码,认为艺术编码是进行无意识交流的一种活动,是连接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一种需要技巧的手段。弗思(Raymond Firth)则综合二者的看法,吸收了同时代美学界的艺术观,认为艺术并不一定是美的或令人愉快的。在他看来:“艺术部分源于赋予经验或想象性经验以意义的过程。最初它就是一种对秩序的认知,并且伴有该秩序内的正确性感知,它未必令人愉悦或产生美感,但必须满足某种价值的内在认知。从相对静止的认知到具有创造性的直接操作,类型各不相同,但它绝不是纯粹被动的状态,而是包含了生发自实物的某种概念性或情感方面的要素。”

 

对艺术的多层次理解,将艺术视为一个过程。

 

美国人类学家梅里亚姆(Alan P. Merriam)认为,艺术中包含了四重组织模式:观念、观念导致的行为、行为的结果——作品、对观念的反馈。在他看来,以往的艺术研究集中于作品,而其他三个层面几乎被完全忽略。以作品为重心的艺术研究,从本质上说是描述性的,这种情况造成了艺术研究成为一种高度专业性和具有限制性的领域。他提出应将艺术视为一种行为,艺术研究应关注艺术行为的整个过程,而作品不过是艺术的一部分。与梅里亚姆的观点类似,斯瓦色克(Maru?觢ka Sva?觢ek)将艺术视为一个社会过程。在《人类学、艺术与文化生产》一书中,她重点研究了艺术的商品化和审美化过程等问题,分析了全球化市场下的艺术品收藏与展览,及其与艺术的生产、分配、消费的关联。她还将艺术的生产和消费与政治、宗教以及其他文化过程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些观点都将艺术视为一个动态过程,为艺术研究提供了多种切入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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