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2日,和《画廊》杂志编辑黄文亚约好了在酒厂艺术区“西东画廊”见面,因为我当时正为去瑞典的个展做准备,顺便在那里接受了黄文亚关于实验艺术教育问题的采访。在此我做了一些删节。5月20日,黄先生给我发来他整理出的文字稿,题目是《宫林:实验艺术没有标准答案》,仿佛在回答我前几日写给我的学生们的一份信《研究,还是答案?是实验艺术教育的一个根本问题》。确实,实验艺术有标准,但是不应该有标准答案。
记者:新媒体艺术主要包括哪些艺术形式或科目?
宫林:……“新媒体”这个名称是以数字媒介为主要创作方式,比如:数码摄影、数码影像、数码设计和数字电影制作等等,都属于新媒体这个范畴。所以,不仅仅是在电影、造型艺术或者是在设计方面都有“新媒体”这样的名称,实际上,在音乐、戏剧和舞蹈等其它艺术领域也有“新媒体”媒介和制作方式。它是一种新媒介,而不是一种新观念或一种新思想,艺术家可以运用这种媒介进行艺术创作,称为“新媒体艺术”。但是,艺术家也可以从媒介创作中产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