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
郭庆祥
著名画家范曾名誉权纠纷案近日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第一被告郭庆祥发表在《文汇报》上的署名文章,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作出了贬损的评价,构成对范曾的名誉的侵害;而《文汇报》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查,存在一定过失,但其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对范曾的名誉侵权,故第二被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范增要求郭庆祥在《文汇报》上赔礼道歉并赔偿50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仅判定书面道歉和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问:现在的中国,存在着价值观导向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下,在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今天,艺术品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艺术行业也出现了向“钱”看的现象,很多艺术家将艺术创作当成赚钱的工具,甚至有评论说很多艺术家是在画人民币,您怎么看待?
郭庆祥:现在是经济社会,提倡的是金钱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希望大家不要忘了一个人、一个社会的精神品格,尤其现在艺术界的审美缺失问题,对大众造成了误导。艺术家应该起到社会责任,这也是艺术家的义务。现在对这个现象提出问题,而不是针对哪一个人。维护文艺批评,倡导真正的艺术家创作,揭露伪艺术现象,从善意的角度进行批评,这也是我作为评论家的责任。
这场官司是流水线和美术评论之间的话题,“流水线”作画肯定不是艺术,和艺术无关。按正常的学术标准来定义:真正的艺术品一定是艺术家自身的情感、思想、时代精神以及创造力的体现。而范曾为代表的这种程式化、模式化“流水线”作业,这些作品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人工复印机式的千篇一律作品,一套熟练工的工匠产品,既没有时代精神又没有艺术价值,这些作品与艺术无关。如果让范曾现象继续下去,会导致社会大众审美缺失和偏离;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美术教育,扼杀了我们美院学生的艺术创造力。范曾今天的大红大紫,造成这些的原因就是在今天我们的审美水平和精神的缺失助长了一种不正之风。
问:现在很多买艺术品的人会把艺术当概念来操作,包括在拍卖行买作品有一个说法“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目前,这样群体还是很庞大的原因是什么?
郭庆祥: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说明现在已经把艺术精神浑浊了,艺术是精神层面的,是不能随便经营的。市场的乱象,已经脱离了收藏艺术品价值的本身。像文交所能将艺术这种文化变成概念来炒作、来经营,是打着文化产业的口号来赚钱,文化产业中有的是良性发展的,但是要把文化精神层面浑浊就失去了精神价值。
文交所这样疯狂的艺术品炒作模式,不会影响真正成熟的艺术家,但是会对美院的学生、年轻的艺术家形成误导,似乎给他们的信号是从拿起画笔,就意味着你要赚钱。很多年轻人会因为生存,而去做艺术,且必须学会炒作。
问:一审判决结果是您输了,此案在进行大半年的时间里,您认为学术评论的空间是良性的吗?
郭庆祥:我会继续上诉,这毕竟不是最后的判决。正常的文艺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本来就泾渭分明。判定一件作品的艺术价值,不是法院能够判决的。‘流水线作画’肯定不是艺术,和艺术无关。按正常的学术标准来定义:真正的艺术品一定是艺术家自身的情感、思想、时代精神以及创造力的体现。
通过这起官司,我希望根据昌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能制定一个关于文艺批评的法规法条,我们的文艺批评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评论。正常的文艺批评是否还能继续进行?是否还要等待相关法律出台后方可进行文艺批评?文艺评论只唱赞歌,不谈问题,我们还要文艺批评干什么,这样对我们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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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志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