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公凯
中国艺术市场的前景非常好,但是问题也很大,主要就是不规范。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艺术市场是由几个相互独立的支柱支撑起来的:一个是艺术家,即艺术品的生产者;第二个支柱是收藏家,这是艺术品的终端;第三个支柱是艺术评论家和学者,他们是独立的撰稿人;第四个支柱是艺术市场的运营者,包括画廊、拍卖行、独立经纪人,还包括给各种基金做顾问的一批专家,这些人都是在艺术市场里经营操作的人。这四个支柱应该各行其职,不能“篡位”,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合理公平的市场。
艺术家要遵守市场规则,不能卖给一家50000块,卖给另一家5000块;与画廊签了协议就应该遵守。如果协议规定,艺术家这一年里创作的作品都由画廊来代理,那么艺术家就不能私下出售,甚至赠送他人都不应该,这是艺术家应该遵守的规矩。
评论家应持守的规矩是,绝对不能从任何一方获得好处,否则的话,他/她的评论就会失去公正的立场。而现在的评论家,恐怕很难做到这一点,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批评的权威性也就无从谈起。
除此之外,中国的艺术市场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例如,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职责不分明,本来画廊是一级市场,拍卖行是二级市场,拍卖行里的作品照理应该来自于画廊,而不是艺术家本人。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机制呢?因为作品的真伪辨别问题应该在一级市场里得到解决,画廊要对送拍的作品负责任,才能够具有良好的信誉度,才能够与拍卖行取得一个长久的合作关系。而让拍卖行去鉴定所有作品,这个要求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理的。
我与原来苏富比几个中国画部的主任比较熟悉,包括香港的黄君实、纽约的张宏,他们就曾说过,中国历史上好几千名画家,他们怎么可能对每个画家的作品都那么了解、辨别都准确无误呢?所以,这个判断真假的任务其实应该交给画廊或者经纪人来完成。一家画廊或经纪人可能只经营6个画家或者8个画家的作品,在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保证这几位画家作品的可靠性,因为画廊与艺术家是长期的合作伙伴,作品都来自艺术家的画室,那么拍卖行也能够保证其拍卖作品的真实性。
现在中国没有这个环节。拍卖行根本不会到画廊里去收作品,而是直接从别人家里收。所以,拍卖行的可靠性和信誉度就被打了很大的折扣。当然,各个拍卖行的具体情况差别很大,一些大的拍卖行,例如嘉德的王雁南等人,都很认真,做事比较谨慎。但是很多地方上的小拍卖行就大不一样,我曾翻阅过它们的拍卖目录,觉得那里面假画的比例甚至要达到80%、90%之多。
在西方,造假画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某人被发现造假,即使不会判很长的刑期,也一定会经过法律诉讼环节,而且在媒体上公开。在监狱服刑几年之后,这个人以后就再不能造假画了,不仅不能造假,大家都知道他的情况,不会有人再信任他了。但是中国没有这样的机制,所以现在造假画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比文化创意产业还赚钱,真是一本万利。国画造假的人太多,这是造成市场混乱的一个特别大的原因。
此外还有客观维度上的问题,也就是说,艺术作品的价值,它的学术价值、艺术价值的评判非常困难。那么价值评判的系统从哪里来?在一个历史时期当中,眼光准确的人或许只有一两个人,非常之少,而且在短期内或许也无法得到同代人的认同。举个例子来说,现在大家都认同黄宾虹先生的艺术价值,认为他的作品是大师级的,没人敢说不好,因为说黄先生的作品不好,似乎就是表明自己没有艺术判断的水平。但实际上,在他有生之年没人说黄先生的作品好,只有极少数的几个人,例如我的父亲潘天寿,还有傅雷先生等人认同并且支持黄先生的作品。当年黄先生的作品要赠送给当时的浙江美术学院,结果浙江美术学院拒绝接受;送给浙江博物馆,馆方后来只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一部分作品;送给家里帮忙照顾黄先生夫妇的工人,工人更愿意要几块钱,而不是黄先生的作品。现在的情况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黄先生的那批作品成了浙江博物馆的第一大镇馆之宝。
这说明什么?说明顶级的艺术家要被人理解是极为困难的,很多著名画家在生前都不为人所接受,而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之后,他的作品才能够为人所理解,这些作品的价值才能够显现出来。建立艺术价值的评判标准,就是如此困难,即便是在专家的圈子里,真能辨别其价值的人,恐怕也是少而又少。
(本文作者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著名国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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