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人之为人的责任感 2011-09-02 14:16:38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肖鹰 点击:
范曾是“虚名实求”,把“身外之名”当作“分内之事”来做的。然而,范曾对自己的声名,在事关人格大节处,又分明“以虚对实”,将黑白真伪都“虚拟”了。

沈从文:范曾教育我懂得“损人利己”

 

1962年,24岁的中央美院学生范曾就胸有别裁地将自己的毕业创作奉献给郭沫若,为其“在特殊背境下”美化曹操的剧作《蔡文姬》画剧照《文姬归汉》,赢得“看此画后竟激动得夜不成寐”的“郭老半夜题诗”,青年范曾顿成大名。

 

听其言,观其行,说50余年来的范曾“求名若渴”,还不足以表达其生命意志。范曾是“虚名实求”,把“身外之名”当作“分内之事”来做的。然而,范曾对自己的声名,在事关人格大节处,又分明“以虚对实”,将黑白真伪都“虚拟”了。

 

沈从文在其生前未刊发的《读范曾揭发大字报有感》一文中指出,“文革”时写大字报“揭发我最多的是范曾”,“过去老话说,十大罪状已够致人于死地,范曾一下子竟写出几百条”,范曾还捏造当时已“被发落东北”的丁玲诸人到沈从文家中秘密聚会,“即使如此,我还是对范曾同志十分感谢,因为他教育了我,懂事一点,什么是‘损人利己’。可说是收获之一。”

 

针对沈从文该文的披露,范曾撰文《忧思难忘沈老》,一方面坚称,“沈从文的那张大字报也根本不可能存在,因为我相信沈从文先生的人格,他不会将当时同为釜底游魂的我作为鼎脔奉献给造反派的”,认定该文是他人“虚拟”;另一方面又表示为自己给沈从文写了一篇“假揭发,真包庇”的大字报“深自懊悔”,而“懊悔”的内容却是:“我只是感到中国知识分子曾经普遍受到左的路线的冲击,其间发生的一切,原因非止一端,然而大家同样概莫能外地在层出不穷的运动中颠簸,须要你表态,排队、坚定立场、表示忠诚等等,这其中包括我,也包括沈从文。”(《读书》,1999年 10期)

 

范曾既然声称自己给沈从文写的是一篇“假揭发,真包庇”的大字报,为什么还要“深自懊悔”?既然“深自懊悔”,又为什么要将自己的行为简单归罪于“中国知识分子曾经普遍受到左的路线的冲击”?沈从文所指范曾大字报“捏造罪名”、“损人利已”,与范曾自称的“假揭发,真包庇”,恶毒与善意之别,是水火不容的。如范曾自述,沈从文对范曾有“恩师”之义;据沈文所指,范曾对“恩师”的回报却是在其遭难时“损人利己”,这是个人品格大节之失,是不能以归罪于时代来开脱的。

 

画家黄永玉曾与年轻14岁的范曾在中央美院有师生关系。在写于1990年的《蝜蝂外传——为黄永玉画像》一文中,范曾说:“在四人帮猖披天下之时,我与黄永玉曾相濡以沫,那些动人情景,我是不会轻忘的”。然而,在同一篇文章中,正是声称“我记得黄永玉的好处”的范曾,以万言书之势,从“十五个角度”,“虚实相生”地将黄永玉刻画成“欲壑难填”、“灵魂丑恶”的“矮小动物”――“蝜蝂”。范曾此文让今天“不知有文革”的读者见识了“文革大批判”中“致之死地”的毒辣。试想:1990年,文革已结束14年,经历了“拨乱反正”、年逾花甲的范曾尚且对师友如此不惜袭用文革旧技;在40余年前的“造反有理”时代,“追求进步”的青年范曾写出令沈从文痛感“损人利己”的大字报,是情理自在的。

 

这篇被范曾“裁定”为“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沈从文遗作《读范曾揭发大字报有感》,在范曾“辟谣”三年后,再次被正式刊载于岳麓书社2002年版《沈从文别集·顾问官》一书中,标志着对范曾的“虚拟说”的“否定之否定”,而且至今还广被传播、引用。范曾既然声称“确证”沈文是“虚拟”的,该文“主观恶意”又如此昭然,为何不“依法维权”,追究“虚拟”和刊载该文的责任人,并要求责任人消除影响,撤销此文?此事可忍,范曾何事不可忍?

 

更重要的是,范曾如果真心要证自己的清白和善良,为什么不将自己写的这张“假揭发,真包庇”的大字报公之于众,以正视听呢?然而,时值今日,范曾对自己的“好人大字报”的具体内容只字不宣。这就让人看到,面对堪称对“范曾人格大节”作“历史否决”的“大字报事件”,范曾并非真心勇于正视,而只是障人眼目地虚拟是非。

 

事关人格大节都可“虚拟”,范曾还有什么不可“虚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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