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杰
关于当代中国艺术建设的36计之12 艺术家方案拍卖计划
既然艺术活动可以公开招标吸引赞助,艺术家的作品自然也可以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更广泛地吸纳社会资源。这里的社会资源意味着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资金,即想法的和物质的两方面的资源。我的设想是,以画廊、独立艺术空间为基地,或者以拍卖行为运作的核心,定期举办艺术家作品方案的拍卖。这当然主要涉及到非架上作品特别是较大型的装置或表演、事件等创作类型。前来这个方案拍卖会参与作品竞拍的买家可能会有需要景观装饰的地产业者、广告策划业者、职业艺术收藏家等等。
上述地产、广告策划等行业本来就经常在等待较好的项目来充实,却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等到艺术家在展览活动上把东西做出来了,为他们所注意,却又成了昨日黄花,失去了应有的新闻效应。他们往往会找到这些艺术家,要求改造这些计划来为他们所用。另一方面,他们也经常会采用项目的投标会,向艺术界征集好的计划,可惜较具创意能力的实验艺术圈子的人对这些招标的操作过程往往不太了解,招标的信息甚至于都很难到达艺术圈的人那里。两方面信息阻断的结果是,一些水平有限的中间人活跃在期间,为一些很好的项目招来二流艺术家,或者让一流艺术家在一些施展空间有限的项目上耗费精力,这显然造成了艺术资源的浪费。
我们设想在这样一种艺术家方案拍卖会上,艺术家的方案先进行为期数天的公开展示,让竞拍者有充分的时间来考虑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作品方案。在拍卖过程中竞标夺得艺术方案,则使竞拍者有更大的决心来完整地实施这些创意,而不是我们常常见到的流产和打折扣。选择和参与的快乐会使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当代艺术不但不是乱搞,还可以是有用的。这样的方案拍卖会,本身就是一些很好的当代艺术普及教育课堂。
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作品还处于未完成的方案状态。竞标获胜者获得机会和创作者互相沟通,有可能根据需要对原始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调整,使之更适合于即将实施的空间和场合。在某种程度上,这样一种方案拍卖计划是古代的艺术作坊接受订件的模式的衍生。古代的艺术家往往都是知道他们的作品最终将出现在什么样的场所和消费者发生关系的。只是到了近代以来,艺术家才开始无目的地创作,胡乱猜测着他们的消费者是谁,这也是艺术与生活和大众发生隔阂的原因之一。
在艺术家这边,这样一种目的性明确的推销型展示,并不会限制他们的想象力,因为他们在提出方案的时候并不知道竞拍者的项目要求,是一种彻底的自由创作状态。相反,为了使竞拍者得以较完整地想象方案实施效果,会促使他们的方案描述更加清晰,细节考虑得尽可能周到。他们会删除我们在艺术家们的文字中经常看到的那种呓语般的情绪发泄、伪装学术的词汇堆砌,丢掉这些不靠谱的文字,说一些普通人能够听得懂的话,对中国当代艺术肯定只会有好处。
这样一个模式的困难在于,很多创意活动需要出其不意地推出,方案先进行了公开展示和拍卖,等到它实施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新鲜感了。这限定了参与这样的拍卖计划的作品类型,某一类作品恐怕不适合这种模式。另一方面,万一公开展示之后,有人直接抄袭了艺术家的创意,根本就不参加拍卖,自己回家就照着做了呢?这个问题,在这样的拍卖会变得有名之后,将会慢慢消失。在此之前,恐怕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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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成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