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展示中外艺术作品,增进国际文化交流,搭建高端艺术交流平台,2012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制定、实施本细则,并拥有修改、解释本细则的最高权利。本细则对组委会与全体参展商(以下简称展商)均具有约束力。
二、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览地点: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一层展厅)
展览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
举办时期:2012年8月16日(周四)至20日(周一)
展厅面积:10000平方米
三、参展对象及范围
1.参展对象:画廊、画院、艺术公司、艺术院校等艺术机构。
2.艺术范围:中西绘画、雕塑、装置、多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