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抱着范曾“流水线作业”的照片,收藏家、批评家郭庆祥昨天再次出现在媒体面前。面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郭庆祥没有像一个败诉者那样垂头丧气。他告诉记者,自己将履行法院“赔偿原告范曾精神损害抚慰金七万元”的判决,但对于“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的判决结果他不能接受。
由于原告和被告均为国内艺术界和收藏界的知名人士,“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纠纷案”自立案起就备受各界关注。范曾诉至原审法院称,郭庆祥在文汇集团出版的《文汇报》鉴藏版争鸣专栏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以下简称《郭文》)的署名文章。“《郭文》主观武断,横加指责,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范曾的人品、艺术才能、作画方法、创作意图、作品价格。”而郭庆祥在原审法院辩称:不同意范曾的诉讼请求。在《郭文》中我想表达的观点是: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不能热衷沉湎于各种媒体的高谈阔论,更不能把谈论国学经典等热门话题作为抬高自己作品商业价格的促销手段。
在昨天公布的终审判决书中,记者发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对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原一审判决做了一些更改,包括“文汇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核,存在一定过失”的欠妥认定予以了纠正;对郭庆祥撰文中对时下其认为艺术界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评论,呼吁“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其观点本身予以了肯定;对一审判决中回避和没有确认的范曾“流水线”作画基本事实也予以了确认。
由于终审仍然维持了原一审判决,在昨天的媒体见面会上郭庆祥对此判决表示不满,同时发表了声明和质疑。他坚持认为此文中描述的在当前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我不会向范曾做出任何形式的道歉,我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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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志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