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天
国务院11月11日下发、24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明确,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8号文对文物艺术品市场最直接的冲击就是正在全国各地兴起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有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文交所所追求的文化艺术品证券化已经是此路不通。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文交所?如何看待文交所已经发生的种种问题?面对38号文,文交所又有没有未来呢?本刊特别邀请了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的理论先驱彭中天先生,请他就这些业内最为关心的问题展开解读。
天津文交所错哪里了
无论是38号文,还是此前对于文交所的种种非议,一个最直接的参照对象就是天津文交所,很多声音认为,天津文交所做错了,如果按照天津文交所的方式,全国文交所遍地开花将会产生很负面的后果,应该这样来看问题吗?
彭中天:在我看来,天津文交所的诞生,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尤其是形式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它代表着中国开始了在文化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探索。天津文交所探索的历史意义,有点类似于中国革命史上的八一南昌起义。八一南昌起义在战役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可说之处,但是它打响了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建立军队的序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天津文交所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把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向大众推广的尝试,它的方向是正确的,这是必须肯定的。
但是,大家认为天津文交所在定价、交易等各方面都存在很明显的问题,怎么看这些问题呢?
彭中天:首先,改革要允许试错,不能因为发生错误就不向前改革了,其次,我们要认真分析下,天津文交所到底为什么会发生问题,你说天津文交所错了,就要搞清楚错哪里了。
您认为错哪里了?
彭中天:我们先从操作层面说。天津文交所过分依赖股市的模式,忽略了交易对象的文化特点。作为股市来说,其交易对象——企业,是产生现金流的,这和文交所的交易对象——文化艺术品是不一样的。文化艺术品本身不产生现金流,直接套用股市交易的结果,使得天津文交所变成了单一的某一件作品某一时段的价值博弈。在天津文交所的模式设计中,只有做多,没有做空,只能炒高价格才能获利,这就使得那些清醒的人在价值博弈中无能为力。如果你有做空机制的话,我认为你价格高了,超过其应有价值,我就去做空获利了。
确实,当时社会上很多人都在说交易作品不值那么多钱,但大家看到却是资金仍在不断推高价格,直至泡沫破裂,那么,如果天津文交所操作层面设计得更好一些,这些问题可以避免吗?
彭中天:我认为,天津文交所尽管存在设计缺陷,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呢?我觉得大家应该看懂一点,那就是,证券化是一种高端形态,它是需要服务性行业基础的,而我们恰恰是基础缺失。如果把文化艺术品证券化比作一架飞机,那它要起飞,就需要有跑道,很坚实的跑道,否则的话,只有两种结果,一种就是起飞失败,机毁人亡,一种就是强行起飞后,落不下来。
文交所需要怎样的跑道?
彭中天:第一,产权的认定。对文化产品产权的认定是证券化的基础,证券市场所有上市公司都有一条,叫做产权明晰。如果产权不清就大众化交易,就上市流通,一定会乱。在这里,我们政府需要做一项工作,叫文化产权登记,它代表着国家对文化资源的认定和保护,就像公民身份证,或者是房产证一样,代表着合法占有,这一点文交所自己是做不了的,而这项工作我们政府还没有做。
第二,健全的评估鉴定体系。今天市场普遍的疑问就是从这里产生的——你价格怎么算的?你凭什么这么算?评估体系不健全就代表着你的公信力建立不起来。一个市场,当谁都可以发问,谁都可以怀疑,谁都可以不相信的时候,它一定是乱的。
此外,资产的保险、托管等一系列的东西,我们都是缺失的,就是在这样一条跑道上,文交所强行起飞。
也就是说,天津文交所的问题从本质上说,不是自身的问题,而是整个文交所缺乏社会大环境支撑的问题?
彭中天:本质上讲,证券化交易不是简单的商业模式的创新,而是制度经济学下的产物,也就是说,如果你得不到国家法律政策等支持,想通过企业自己完成金融创新,几乎没有可能。像38号文,如果国家政策不放松,你的交易模式无法进行下去。此外,文交所还需要许多配套的政策,比如说税收政策,像天津文交所这种同一件产品的重复交易,要求国家要有特殊的税收设计,就像股市的印花税一样。因此,文交所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国家用制度调整来孵化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