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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加大处罚让开发商畏惧
昨日,针对“梁林故居”一事,政协委员们纷纷发表了看法,有的委员还对文物保护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
政协委员、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副主任郭耕发言时表示,不能拆老祖宗的宝贵遗产,文物是北京精神的物化形式。“保护‘梁林故居’是在保护北京的建筑、文化和传统。”郭耕说,拆除文物就是在破坏中国的文化。
政协委员李乔则用“兹事体大”四个字来形容“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他认为,梁林故居的毁坏有借鉴意义,也是保护文物的一个契机,一定要对此事进行问责,“不能不明不白过去了”。
“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目前的处罚力度太小,最高处罚才罚款50万元,开发商不会有所畏惧。我要是开发商的话,你让我赔50万元,我给你加10万,真成一个笑话了。”李乔说。
政协委员朱良也表示,保护文物除靠自觉外,更重要的是依靠法制、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修订法律、地方法规应该在处罚力度上,处罚到痛处,让开发商不敢轻易破坏文物,对直接责任人,采取开除党籍等制度。
朱良还建议,市文物局应以此为契机,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
老城区不能再拆
保护“梁林故居”不单是一处文物,而是一种文化自觉精神;此次文物被拆是对践行“北京爱国精神”的挑战;原已批准的城市开发项目应果断停止,下决心收回,老城区不能再拆了。——民俗专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团成员赵书
即使成遗址也要保护
即使它被毁为一片遗址,也必须一如既往地尽最大力量加以保护,因为它是中国文化一脉相传的神圣见证,是中华文明复兴不可或缺的里程碑。但是,现在还不是讨论保护方案的时候,当前必须尽最大力量去做的,是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捍卫政府决策的公信力与执行能力,坚决捍卫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坚决捍卫中国人的文化尊严!——北京市政协特邀委员 王军
【编辑:汤志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