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文学、社会学、美学、艺术学等学科都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公共艺术在当代中国的概念、机制、设置进行学科理论的建构与项目实践的探索。由于公共艺术是西方公民社会发展成熟的产物,在特定的公共理性、公共空间的语境中孵化、演绎,因此公共艺术的概念移植到当代中国的社会土壤必然存在着严重的“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的问题。
公共艺术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学概念,是社会学意义上第三次艺术的社会功能转型。艺术的第一次现代转型产生于欧洲文艺复兴,实现了艺术的人性化,通过转型消解了教会统治的神权土壤,建立了人文意识与理性精神,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十九世纪末尤其是二十世纪初,艺术实现了第二次转型即艺术的政治化,在大众媒体与现代印刷业发展的基础上,政府与政治集团开始利用艺术进行政治宣传、政治欺骗甚至政治迫害,最终实现其政治目的。纳粹政府与苏俄政府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在组织机制、资金设备方面的投入不遗余力,如斯大林时期的《列宁在一九一八》首开了电影的政治化功能;目前的公共艺术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萌发的艺术的公共性转型,其特点是公民社会的成熟,与之相对的则是政治的淡化与政府的解构,从哲学角度具有后现代的倾向。
在公民社会的背景下,对当代公共艺术的构成有三个公共结构系统,分别为公共空间、公共知识分子以及公共机制。
首先,公共空间并非单纯环境艺术学科意义上的开放、互动空间,它的核心是公共理性的培育与交流场所,是社会学所指的“场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理性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代表着社会和政治秩序的合法性。目前在中国人的空间里,主导的人物是领袖、干部,主题活动内容是宣传、教导和报告,其实只能称为“公家空间”,国内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只是在虚拟网络中具有某些萌芽。
其次是公共知识分子,它的定义在中国还处于模糊的语义地带,按照美国联邦法官理查德·A·波斯纳所说,公共知识分子是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是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是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担任“公共意识和公共利益的看门人”、“社会正义和世道良知的守护人”、“沉默的大多数的代言人”,他们独立、批判而不属于任何集团和阶级,相比之下,中国目前的知识分子基本都属于体制内的“有机知识分子”,不具备公共知识分子的属性。况且公共知识分子讨论已经成为目前的一个雷区,甚至南方报业集团已经明文禁止“公民社会”这个词汇。
最后是公共机制的问题,从目前国内所有的公共艺术项目进行分析,其背后均为政府权利机制,组织机构的设置、社会资源的配置、项目方案的审核、艺术审美的反馈等所有环节均不具备公共性,如国内近年最为著名的某大型国际活动,其主题场馆的设计宗旨完全服从领导的“中国元素百花盛开”的八字方针,并且在与设计师沟通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不唯群众、只唯领导的指导思想。
因此,当代中国完全不存在公共艺术所应具备的公共结构体系,在不存在公共艺术基本土壤的情况下,国内的公共艺术却呈现出国外发达国家所罕见的繁荣景象。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内完成了无数的“公共艺术”项目,同时都不具备公共艺术的基本特征,只是作为各级政府的政绩工程,打造所谓的“城市名片”等等。实质上,国家不等于公共,中国大多所谓的“公共艺术”只可以称为“公公艺术”,体现的只是权利的意志和政策的宣传;众多艺术院校则开设了世界各国都不存在的公共艺术专业,公共艺术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与机制,根本无法嵌入学生本科阶段的课程,事实上,国内各公共艺术专业的课程无非就是壁画、雕塑、环境艺术等基础学科的课程,只不过换个抬头而已。
就公共艺术概念进入国内二十年左右的发展历程分析,经历了从被动误读阶段到主动误读的两个阶段。被动误读阶段:公共艺术概念进入国内之初,正逢国内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经济发展之后呼唤文化繁荣,各级政府需要文化打造自身形象、渲染政绩,因此艺术大量进入各地区的楼、堂、馆、所,首都机场壁画为典型案例,很多艺术家也在此期间捞到第一桶金,同时他们将公共艺术错误理解为艺术品进入公共空间,于是将从事的商业行为上升到先进学术理念的层次,极大鼓舞了自身的热情,迅速推动了“公共艺术”在中国院校、社会的繁荣发展;主动误读阶段:随着对公共艺术理念的深入理解,国内大部分学者、艺术家发现了存在的误读,但是在商业利益与学术成果的驱动下,对国内公共艺术的误读并没有刻意纠正,而是主动将其纳入了中国特色的范畴,打造了一套符合国情的“公共艺术”理论,作为进行商业交易的学术门面、与政府进行项目合作的对话话语;二十年来“繁荣”的中国“公共艺术” 除“深圳人的一天”具备一定的公共元素以外几乎没有令人信服的案例。
我们可以比较两个国外经典案例,从而进行公共艺术的界定。
一个是日本横滨黄金町艺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