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而不买”,直接损害的是卖家和拍卖会的利益,间接损害是整个艺术品拍卖行业的信誉度。因此,对治“老赖”,是每家拍卖行十分头痛而又必须面对的问题。
在国外,除了诉诸法律外,通常的做法是将有拖欠历史的顾客拉入“黑名单”。2009年2月26日,福建厦门的著名收藏家蔡铭超在法国拍得圆明园兽首后,声称因拍品无法入境而不付款。同时,在回应媒体采访时,蔡铭超表示自己此举是出于爱国之心,但也因此行为在圈内造成很坏的影响,并被佳士得等国际拍卖机构列入“黑名单”。
国内拍卖行也开始效仿“黑名单”的做法。然而,“黑名单”对拍卖行的限制太多,从做生意的角度有时甚至是弊大于利,所以国内多家拍卖行在实施“黑名单”制度时分外小心谨慎。一些业内人士指出,个体拍卖行“黑名单”威慑力十分有限,在拍卖行业内部形成一个“黑名单”通报机制或许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黑名单”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客人可以列入“黑名单”?各拍卖公司在这些问题上仍未取得共识。有的拍卖公司甚至恨不得别的拍卖公司的客户都被列入“黑名单”,因为这里头又牵涉到行业竞争的问题。
从2011年秋拍开始,中国内地的多家拍卖行为了对付“赖账”,大幅度提高保证金数额。例如,中国嘉德就将保证金从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用于特别竞买的保证金则提高到100万元起。北京保利的夜场保证金也提高到100万元。门槛虽然提高了,但是对防止赖账的收效却并不明显。因为提高后的保证金,与艺术品成交价相比仍然微不足道,买家拍下“天价”艺术品之后,如果怀疑拍品的真伪,多半会牺牲保证金,当“交学费”。另一方面,门槛太高会造成入场人数的减少。实际上,由于中国人重“面子”轻规范的心理,存在许多“人情入场”的现象,有些拍卖会真正收了押金的买家甚至不到一半。
一位资深行家在与笔者交流这一话题时,十分肯定地指出:“解决付款问题的根本还在于法律保障。”他说,为什么西方艺术品市场的付款问题就比中国少?发达国家国民的信誉等理念比国人深入,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一套健全的法律体系。我国的《拍卖法》在具体规定上含糊不明,给了拒绝付款方很大的可乘之机和抗辩空间。只有在法律上做出明确的约束,才有望根本上遏制赖账的发生。当不付款将面临坐牢和巨额罚款的风险时,恐怕没有谁敢把“拒付”当儿戏。
同时,诚信建设也是艺术品市场面临的一个长远课题。当前,我们的整个社会对不守信者缺乏完善的惩罚机制。在国外,艺术品买家一旦发生违约,个人的诚信将受到怀疑,工作和生活都将面临极大的困境和风险。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起诚实守信的风气,让不守信者处处碰壁,“老赖”们才会真正改邪归正。
【编辑:张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