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明禁电视节目做文物交易 限估价类节目 2012-03-31 10:30:55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
国家文物局旗帜鲜明反对拍卖不保真,对于“知假拍假”行为应加强惩罚力度。李耀申指出,目前文物拍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拍卖企业滥用或误读《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例外免责条款,严格而言,赝品禁止上拍,

国家文物局旗帜鲜明反对拍卖不保真,对于“知假拍假”行为应加强惩罚力度。李耀申指出,目前文物拍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拍卖企业滥用或误读《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例外免责条款,严格而言,赝品禁止上拍,

  

而且凡以出土出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复仿制品也在撤拍范围。下一阶段,国家文物局和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继续努力做好文物拍卖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及时开展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有效性查验等。今年国家文物局已开展文物拍卖标的网上申报审核试点,今后所有的文物拍卖标的将全部进行网上申报。

  

文物拍卖标的的审核备案工作依然不规范。自2006年以来,国家文物局按年度开展文物拍卖企业年审工作,50多家的经营资质被暂停,60多家被撤销,数千件禁止上拍的文物拍卖标的被撤拍。但文物拍卖标的的审核备案工作依然不规范,国家规定文物拍卖企业必须记录文物的名称、图录、来源、文物的出卖人、委托人、买受人的姓名、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成交价格,但目前这样的备案形同虚设。

  

禁止电视节目进行文物交易,限制文物估价类节目。李耀申说,国家文物局将推动建立文物鉴定资质资格管理制度,研究修订《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同时,提倡宣传普及文物鉴赏知识类节目,限制文物估价类节目,禁止在节目中进行文物交易。

  

国家文物局将正视民间的文物鉴定需求,完善鉴定人员的培养机制。国家文物局及各省文物行政部门都有一个文物鉴定委员会,其成员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而目前从事文物收藏的人数近亿,国家文物局将正视民间需求,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复制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文物复制。李耀申指出,造假的东西只能算作是工艺品,把新的东西作旧了也根本不是文物。为了保护珍贵、唯一的文物,或者出于研究与展览的需要,有的文物会进行少量的复制,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从事文物复制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文物复制品应有表明复制的标志和数量编号。将仿照文物制作的工艺品投入市场,并作为文物进行交易,以假乱真,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完全属于欺诈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和打击。

  

国家文物局正研究建立网络文物交易和服务主体准入机制,并制订相关管理措施。李耀申表示,以前只有国家批准的文物商店和博物馆进行文物的买卖,现在大量的古玩城、艺术品博览会、网络等都在进行买卖文物的行为,难免存在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交易欺诈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文物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规范引导措施,促进文物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家文物局已经着手制定并计划在今年出台国有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文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针对一些国有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文物合法性的疑问,董保华表示,捐赠文物一定会查明来源,一旦发现是涉案文物,将依法查处,但国家鼓励文物的善意持有者进行无偿捐赠。目前,国家文物局计划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国有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文物的真伪价值鉴定、流通渠道等进行明确规范,确保捐赠文物的合法性。

 

 


【编辑:易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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