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保险公司对受损艺术品采取修复优先原则,并按修复费用与艺术品(修复后)价值降低的相应费用赔付给投保人,但少数投保人却认为保险公司通过修复少赔金额,且艺术品修复后的价值缺乏参考数据,往往造成投保人感觉自己花很多钱投保,但最终保险公司却花很少钱维修弥补,易引起不满。
袁颖晖回忆说,此前一件艺术品在拍卖前的估值底价是400万元,在拍卖环节拍出800万元的高价。但由于上述艺术品运输环节存在疏漏,导致付款交货前破损,当事买卖双方对赔偿金额各执一词(卖家要求按800万计算,买家则坚持按400万计算),最终只能由保险公司被迫“买单”,以双方认可的折衷价格给予赔付。
“由于国内缺乏相应的艺术品保险纠纷仲裁机构,相关纠纷只能靠双方协商解决,但多数情况是保险公司多赔钱,大事化小。”前述保险公司产品设计部人士表示,最终保险公司对风险控制没有全面把握,不大敢接受艺术品保单,令国内艺术品保险市场始终显得雷声大,雨点小。
洗钱套利有待监管
尽管国内艺术品保险刚刚蹒跚起步,却诱发少数艺术品“收藏家”的洗钱冲动。
袁颖晖透露,此前他接触过一位要给徐悲鸿的画投保的收藏家,但当他提出要提供相关画作的来源资料时,对方仅仅出示了一份由徐悲鸿某学生撰写的画作来源报告,其中对画作具体来源轻描淡写,一味强调作品的升值空间。
“由于他一直说不清这份画作的来源,又给不出画作原始文件,我们是不敢提供保单的。”袁颖晖告诉记者,在国内艺术品保险发展初期,不排除个别艺术品收藏家以艺术品投保为名,行洗钱之实。
在欧美市场艺术品保险发展初期,借艺术品保险洗钱的现象一度相当活跃。具体操作手法是收藏家以很高保费给来路不明的假艺术品投保,然后以假艺术品被破坏为由,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款后完成洗钱。
当时少数欧美保险公司基于开拓业务需要,“睁一眼闭一眼”,随即引发欧美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艺术品保险的反洗钱监管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投保人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供投保艺术品的详尽原始交易资料,如果从拍卖会购得,需要出示拍卖会的相关交易文件;若是家族收藏的,则需要保险公司多渠道了解投保人家族是否拥有艺术品收藏史,及相关藏品交易记录。一旦投保人短时间多次向保险公司递交艺术品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应该将相关信息交给当地人民银行相关部门,由后者判定是否存在洗钱痕迹。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国内收藏家难以提供全面的艺术品原始资料,造成保险公司担心涉嫌给投保人提供洗钱路径而不敢接收保单。”前述保险公司产品设计部人士表示,与艺术品保险在拓展私人收藏家与企业藏品方面步履艰难相比,个别地方文交所的艺术品交易品种,却对投保情有独钟。
此前,成都文交所的《翰墨长安》曾引入保险机制,由平安财产保险四川分公司为《翰墨长安》资产包提供保额为6000万元的艺术品综合保险。
在前述产品设计人士看来,要规避道德风险,绝非易事,更不排除个别文交所艺术品交易价格已大幅投机炒高,再通过投保锁定高价,一旦艺术品被有意损坏,保险公司反而成为投机客的最后买单者。
而保险公司能否规避道德风险,一方面得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保艺术品的估值是否大幅偏离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则是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自身能否全面审核投保艺术品的真实价值。“其中需要保险公司的艺术品保险经营团队自身拥有丰富的艺术品鉴定背景,但国内保险公司缺的正是这类专业人才。”该人士续称。
【编辑:成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