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作实践角度说:画什么,怎么画,是艺术家的事,艺术家可以任意选择个人感兴趣或擅长的题材而为之,因为从作品的构思立意到构图、造型、色彩乃至技术语言的完成都需要由艺术家个人来承担。但是一件优秀的作品,不光只是技艺、形式和语言,它是艺术家思想理念、道德观念、个人情感通过形式技艺的外化。作品首先要感动自己,同时经由艺术的言说和精湛的技艺去打动他人,进而获得观众的认识、理解和产生共鸣,达到审美认识上的跃升。因此,既便是那些最为杰出的艺术家,也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拥有最广大的观众知音,而不仅仅是为个人创作。艺术家从在作品前放下画笔的那一刻起,他的作品就不再完全属于个人,只要作品参与展示、出版、宣传,作品就具有了社会性和公众价值,作品所产生的艺术价值和审美效应也就具有了公众性和社会价值。
艺术作品是一个时代人类的精神图谱,不同时代的艺术作品折射出不同时代的社会形态和人的精神面貌,它们无不打上了特定的时代印记,这也赖以区别不同时代差异的图像符号。因此,生活在不同时代的艺术家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这个时代造像,造像的方式既可以是洪钟大吕、宏大叙事、史诗篇章;也可以是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从一个小细节、小侧面反映时代。但不管是什么题材与形式,都应当具有鲜明的“这个”。当然,在主旋律和多样化艺术共荣发展的今天,题材与形式已不是衡量一件作品优劣高下的不二品评标准,但却反映一个艺术家是关注时代、关注社会,还是关注小我、关注个人的价值取向所在。不能说表现了重大题材才是反映了时代,它同时需要精深的思想和精妙的技艺;反过来也不能说反映了个人生活环境、个人精神状态就背离了时代精神。但这其中,必须要投射进艺术家的理想追求、审美理想和道德价值观念,舍此,也许作品同样具有熟练的技巧,但作品内涵却可能显得平庸苍白。艺术家的责任除了体现在创作态度、创作成果外,同样也可以体现在画外,即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真、善、美的艺术抚慰人心、疗救心灵、服务社会。艺术家在塑造个体灵魂的同时,通过创造劳动去感染、教化他人、造福社会,也是具有良知和道义感——一个成熟的艺术家应当具备的品质。
作者系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
文章节选自《中国收藏拍卖年鉴》(2012年版)
【编辑:陈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