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概念、逻辑、理性只是拐杖,一旦意识到它们的局限后,就会丢掉拐杖独立行走。这时,才意识到直觉的重要性,它是人触摸“实在”的最直接、最可信赖的……(无法命名和定义了)。一旦意识到文字的局限性后,要么不立文字,不定义(概念)、推导(逻辑)。要么虽然定义、推导,但又保留余地、可能性、空间,即虽然使用它,但明白“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这时,想到牛见春先生的精彩:“我之所以将这个题目定义为佛学而非佛教,是不希望误会为我在宣传宗教信仰。究实而言,释迦牟尼乃至龙树一脉的言说,原本不具备什么宗教性质,中观甚至唯识,在思维层面完全属于纯粹理性的部分。当然,纯粹理性并不能最终解决实相问题,但是却是接近实相的必由之路,也就是所谓的由理入行、自理而事,次第本该是如此的。……逻辑的圆满,说到底,最终不过是在自我建立的一套体系内循环……虽以缘起辩证为入手处,但是最终并无执着的主张,于是建立起遮破的方法论体系,在超越语言相的究极真理面前,做最后的语言指引。语言的尽头实则是逻辑的尽头,这是在实证之前仍然可以传达的最后消息,不走到这步田地,便不会发现语言的荒诞,也就不会否定一切建立在语言相上的分别计较,更不会因为这个困境的发现,而走向超越语言的下一个天地。”
这时,回到自然而然的直觉,来体验、感受现实世界,该干嘛干嘛去。才是专注此时此地的具体现实。不再谨毛失貌,而是松、动。
【编辑:陈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