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表达工具的语言,指代、表达的是“真实”,这里的前提是:“真实”不在场。“在场感”是虚假的,语言只是“真实”的人为替代物。语言是对“真实”的命名、界定,经过语言表达后的“真实”是清晰、明确的,但清晰、明确的只是语言自身,直觉(没经过语言的中介)所感应到的“真实”是混沌的,我们用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百感交集而难以言喻”、“不可想象、不可言说”等来表达语言的局限性。
“真实”一旦表达出来,已经是虚假的替代物。语言是一种符号化的虚构,而且语言有自身的规律,语言的结构性因素使表达不自由,使“所欲表达的……”被限制、改装、替换、延搁……。这让试图表达“真实”的企图更加受挫。
但这并不意味着否定“真实”,而是在语言中没有“真实”:“真实”不可能被语言化,它在语言之外。这也并不意味着否定语言:人通过语言来替代、虚构“真实”,语言所虚构的“真实”远离了“真实”,但语言是唯一有效的表达、交流工具。没有语言,我们也不会有关于“真实”的探究。我们不得不依赖语言,但又不宜迷信语言,姑妄用之、心中有数。
虽然“真实”是语言所无法表达的,但相对于语言而言,“真实”是存在的:它是人的生物状态和本能体验。个体生活在充斥着语言的社会现实中,但并未完全游离于 “真实”,只不过不可能通过语言来触及“真实”。这时,本能、直觉的重要性就显现了出来。这时,“真实”是个人的,因人而异的。而且,对身处语言世界中的个体来说,本能、直觉是一种被压抑的能力,它不但不是低级的,反而是很多迷信语言的人的软肋和渴望激活、恢复的可贵能力。
语言中的“真实”不过是虚构,本能体验到的“真实”是因人而异的。这时,面对语言表达,谁都不具备“真理”的绝对权威,谁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它是开放和自由的。
2012年7月10日
【编辑:成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