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私摄影”的交流方式也决定了这一概念与当下生活的对应性与适应性。“私摄影”的交流方式与展示空间,往往通过虚拟的网络天地展开。与传统影通过社会进入当下的创作方式相反,新生代摄影家们先经由网络虚拟社区的得到认同,随后由社会主动与他们联系,从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入社会。这样的交流方式与传播方式,更多地依托于平面媒介(如《城市画报》等时尚杂志)和网络,尤其是网络社区在建构群体意识与虚拟的认同感上,对“私摄影”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或者可以说,“私摄影”虽然不是由网络引发,但它自生成后,便受到网络的哺育与滋养。网络的作用在当下生活的扩大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私密性空间的形成,强化了“个人叙事”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
在“私摄影”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新生代登上历史舞台,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广泛介入,“私摄影”成为通过摄影确立自我的方式,通过缜密的影响组织与编辑,以非个人风格的影响呈现一种独特的生活态度。这是“私摄影”的独特之处,也是“私摄影”与其他摄影类型的分野,更是“私摄影”被提出的文化战略。
顾铮总结的“私摄影”或许可以作为他的一种文化战略,使其在推广与批评方面可以先声夺人,独占鳌头。当下受到商业意识影响的艺术环境,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各种力量的“共生”关系。从商业的态度考量顾铮的“私摄影论”,或许顾铮并无占取市场的本意,但对新现象、新代际的命名与关注,甚或是个案研究,在商业气息极为浓重的当代艺术环境中,让人觉得这是摄影新实践的“品牌营销”。
四、“私摄影”的悖论
顾铮在阐述“私摄影”时指出“私摄影”自身存在的一个悖论:“私摄影”虽然标榜为私,但却无法抵抗与更多的人分享隐私的诱惑,或者说,从一开始,私摄影其实是有其潜在的、臆想的诉求对象的。一旦私摄影获得与人分享的可能,私将不私,则此时“私摄影”的亚文化甚至反主流文化的特点就将消失。 摄影在进入私生活的同时改变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关系。顾铮借用罗兰•巴特的叙述提出了“私摄影”面临的问题:“我”如何通过必要的抵抗,重新建构“公”与“私”的区别,“发出心声而又不放弃私密性”。
关于“私摄影”是否具有“社会性”这个问题,顾铮的答案是肯定的。但“私摄影”如何表现社会性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私摄影”的去政治化特征一方面使其拥有了艺术的前卫性与战斗性,另一方面,长期的与社会现实分离,则可能成为其“自生自灭的伏笔”。若“私摄影”有朝一日真的成为“社会斗士”,那么“私”这个特征也就在其作品中被淡化。在顾铮看来,“只注重个人的感受而不思谋求建立个人与社会发展进程的更具体的相互关系,不思与其他社会场域的交错,结果现实连作为影像背景可能也消失了,则谈何推动建立主体意识、促进社会意识的发达?” 这虽然是顾铮提出的现实问题,但也是他对于“私摄影”的美好幻想。
依托于当下社会结构与大众传播媒介的“私摄影”,在社会制度未充分完善、媒体自觉性还未树立的环境中,想要做到“社会性”实在有些困难。“私”与“公”是否能在“私摄影”中融合,也是一个有待商讨的问题。若是可以,应是以一种怎样的方式?若是不可,“私摄影”的提出是否有悖于当下的社会结构与生产模式,有悖于摄影实践的自觉发展?
在西方已完善的摄影体系中,是否存在“私摄影”这一单独的门类?在中国还未发展成形的摄影体系中,“私摄影”已经可以作为一个概念独当一面?顾铮的《中国私摄影论》在为中国新时代的新艺术现象进行总结分析时,是否真的用“私摄影”这样一个概念涵盖了艺术新现象的本质特征?“私摄影”与中国当下社会环境、与大众传播媒介、与新一代年轻人妄图占领艺术阵地的想象联系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摄影体系”的努力。在顾铮有条不紊的论述中,“私摄影”的不独立性、与社会的疏离性以及自身的悖论逐渐显现出来。“私摄影”的概念已经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涵盖了当下影像艺术创作的特征,但真正本质的东西是什么,还需要对当下的影像艺术创作进行更长期的观察,或许才能够得到清晰、简洁、明确的答案。
【编辑:李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