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造假充斥古玩市场 2012-09-03 09:54:45 来源:中奢网 点击:
近30年,中国境内集结了收藏大军8000余万,相当于现在每14个人里面就有一个是收藏者,多数初涉古玩市场的人都会被骗,其间缴的冤枉学费就更加难以统计了。

 

古玩造假亟待法律给力

 

民间收藏,其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民间藏家手里流传的文物,量还是非常大的,这里头有相当部分的来源仍然是非法的,像农民种地挖出的文物,盗墓、盗窃所得文物,这部分文物属于民间收藏的灰色地带。”西安古玩收藏爱好者曹为民说,中国民间收藏经过20余年地毯式的搜刮热潮,能够淘得传世文物的概率越来越小。收藏的基数在不断扩大,而合法来源的文物总量是有限的,排除假的不说,可推测这里头有多少是通过非法途径流进市场流到藏家手上。

 

作为国有收藏的有利补充,民间收藏被适度提倡,现在也因此被划入灰色地带,成为见不着阳光的勾当。人们对民间收藏多有误解,要么认为来历不明的东西就一定是盗墓得来的;要么觉得民间的文物收藏国家没有给它相应地位,对这个事情一直比较警惕。以前还有比较极端的行为,说好东西说不清楚来历就没收,使得民间拥有数量不菲的国宝级藏品的藏家如惊弓之鸟。

 

处于尴尬境地的不只有民间藏家,还有文物市场。目前,除了数量极少的国营文物商店和几家大拍卖公司,全国所有古玩市场整体违法经营。“因为,纵使它卖的都是真品,按照《文物法》,除了极少数的传世品外,都是违法的‘三盗文物’;如果是假的,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也是违法。”

 

“根据现行的《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以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8月27日,陕西省文物局文物安全督查与执法处处长骆希哲说,如果设立文物商店,则需要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管理。现存的古玩市场尚没有一家市场向陕西省文物局申报,目前的古玩市场严格说都属于非法市场。对此,西安古玩城一经营户大倒苦水,“申请成立文物商店,要满足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有5名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是西安的古玩业并没有形成市场规模,这么高的门槛,谁能够得上。”

 

非法的古玩市场是政府批准成立的,文管部门陷入尴尬,既然都达不到法规的要求,如何对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10年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要是对文物考古、挖掘、馆藏文物的保护进行规范,基本没有涉及民间收藏鉴定,对文物造假牟利行为缺乏法律规范。显然,当民间收藏热如火如荼时,文物市场出现了法律真空,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不适用古董买卖,收藏爱好者买了假文物,难以通过《消法》维权、索赔。另一方面监管失范导致文物市场放任自流,如对专家的“鉴宝”行为失去法律、制度约束。

 

古玩市场乱象亟待道德规范与法律监控双管齐下。文物鉴定是一门科学和高深知识,不可缺失严谨的治学精神与职业操守。法律规范是治乱利器,要打造从文物鉴定、拍卖、市场管理、打击赝品“一条龙”的强有力地监管链条,这既是对文物、文化的保护,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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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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