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全国文交所投资人代表起草的《全国投资人第五次联合请愿书》前几天整理完毕,不日将寄往中国证监会信访部。负责起草的王全上周五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据投资人多方了解,今年4月率先同意以购入价回收艺术品份额的深圳文交所因获得一笔数额较大的银行贷款而得以成功兑付投资人。
据了解,深圳文交所部分份额产品原始持有人、发行代理商退还募集资金,交易所退还产品挂牌和交易手续费后,由于3款上市交易产品出现溢价,深圳地方政府协调交易所在当地商业银行寻求商业贷款,贷款由交易所日后的营业利润进行分期偿还。一位深圳文交所投资人曾私下透露,这笔贷款来自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贷款年限为5年期。
9月4日经《艺术评论》记者多方求证,一位接近深圳文交所的知情人士证实,深圳文交所贷款向投资人还款的情况属实,但未透露借款银行和金额等细节。
今年4月,深圳文交所在其官网上挂出“致投资人公告之五”。深圳文交所艺术品权益拆分业务善后工作组正式宣称:以购入价回收艺术品份额。在深圳投资人代表密集维权行动和即将召开的深圳文博会的压力下,最终按购入价格清盘的深圳文交所,选择了一个快捷并被大部分投资人认可的具有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深圳文交所共发行了6个份额化产品,其中3个已上市交易,3个发行后未交易。根据善后安排,对已挂牌的份额化产品资产包深圳文交所以投资人购入价格回购,对未上市的,责成原始持有人和交易商原价回购投资人份额。
退款产生难度的部分是已挂牌交易的3个资产包——总定价200万元的天禄琳琅杨培江美术作品,总定价1200万元的潍坊中仁齐白石美术作品和总定价4500万元的逸德阁齐白石、傅抱石美术作品。第一,上市产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了溢价,尤其是在停牌前几天3个资产包的价格几乎连日涨停,高价接盘的投资人的购入价超过发行价的部分需要交易所筹集资金兑付;第二,部分份额持有者预计可在高价位抛出产品,但因国务院38号文叫停份额产品后产品应声下跌,投资人不愿接受以早前的低位买入价回购的方案。
目前深圳文交所已完成对愿意以买入价回购的投资人的资金兑付,兑付的资金除了份额持有人、交易代理商和交易所的资金,交易所还从地方政府获得一笔委托贷款。此外,出现上述第二类情况的投资人仍与交易所处于僵持状态。
有投资人预测,这笔银行商业贷款的数额约在数百至千万元间,目前商业银行的5年期贷款利率为6.65%。一笔1000万元的5年期贷款的本利总和为1335万元。
据今年5月深圳文博会期间的公开资料显示,自2011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作为两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平台之一(另一个为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交所截至今年5月11日征集到4000多个项目,目前首批共有5类1471个国内外项目进入了平台交易。其中,认定为可实现交易登记、交易签约的项目已达471宗,总成交金额85.69亿元,其中合同成交59.29亿元,意向成交26.4亿元。如果单笔交易文交所收取2%到3%的挂牌费用,那么意向成交的26.4亿元的挂牌费用约为5280万-7920万元,用以偿还贷款利息将绰绰有余。
据《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不完全了解,目前正在负责进行清理整顿文交所的各省市金融办中有部分已向深圳了解赔付的解决方案,但截至目前,除了上海、深圳两地文交所获得“国家身份”外,其他地区的文交所的清理整顿还未结束,联席会议未对其合法性进行认定,即便深圳的借款赔偿模式具有实际操作性,但各地并没有参照深圳案例。
9月5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帅清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凡是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被法律视为无效合同。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国务院颁布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的38号文件叫停艺术品份额化产品,认定了产品的非法性。文交所与投资人先期签订的相关投资合同无效,相关投资应当予以退还,投资人的损失文交所应当全部赔偿。
对于泰山文交所提出的,省金融办批准文交所设立在先,而38号文件发布在后,成律师强调,新颁布的民事法律,对其生效之前发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关系具有同样适用的效力。即便38号文颁布在后,依然可以适用于此前不合法发行的份额化产品。
成律师表示,泰山文交所部分投资人已开始准备起诉拖延赔偿已久的该文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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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