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团聚,吃着年夜饭观看央视春晚,早已成为中国人除夕夜的传统。2012年2月2日晚,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巧云一家人也围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春晚节目。当看到第5个节目时,巧云发现,该节目的舞台设计竟然采用了她创作的一幅地毯图案,问题是她对此毫不知情……
9月6日,巧云告诉记者,她是内蒙古兴安盟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多年间,她创作了大量蒙古族传统美术作品。1999年8月,她创作了一幅地毯图案作品,该作品曾经在乌兰浩特市进行过公开展览。在没有取得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春晚节目就采用了她的地毯设计图案,严重侵害了她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今年6月,巧云委托律师,就这一侵权行为将央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消除侵害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产生的不良影响,在中央级新闻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且支付赔偿金10万元。
9月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与2012年央视春晚有合作关系的中视科华文化创意北京分公司经理吴涤。对于巧云状告央视侵权一事,吴涤坦诚地表示,侵权行为确实存在,这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就侵权责任,吴涤告诉记者,虽然对方起诉的对象是央视,但是依据该公司与央视签订的合作协议,侵权产生的所有后果都要由该公司来承担。就此侵权行为,他们愿意到内蒙古登门向巧云表示歉意,也愿意作出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是,登门致歉的要求遭到了对方代理律师的拒绝,对方不肯提供巧云的居住地址。另外,该项目的制作经费只有几千元,对方开出的赔偿额度最低也要6万元,对此他们公司无力承受,因此只好听从法院的判决。
既然该公司与央视签订了明确的协议,侵权责任应当由该公司承担,为什么巧云一定要起诉央视呢?巧云的代理律师、呼和浩特信泽法园律师事务所的陈青峰律师向记者表示,因为央视是2012年春晚演出的组织者,也是春晚录音录像的制作者。在晚会中,央视在未经原告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在春晚中擅自使用原告创作的美术作品,且在使用的实质程度上对原作品的构思进行了篡改,构成了对原告美术作品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侵害。央视必须向原告承担侵权损害责任,所以理应状告央视。
9月10日上午,记者致电央视法规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该事件的任何情况,有关情况可以向陈青峰律师了解。据陈律师介绍,经过他和该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对方承认侵权,但是侵权责任应当由中视科华文化创意北京分公司承担。有关赔偿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助协调。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