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大人要在浙江美术馆书画个展,我从台北背着他的几张画进北京机场,出关时海关问我:“这里头是什么?”我说:“父亲的画。”他问:“值多少钱?”我说;“对我们家来说,父亲的画是无价之宝。”他说:“到底值多少钱?”我说:“他画画只是自娱,从来不卖,没有价格。”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手一挥让我进去。
我忽然意识到中国目前把一切艺术品等同于商品,甚至是奢侈品来课税的问题很大。艺术品是不同时代地区人类的精神面貌与文化高度。艺术家创作,是为自己的灵魂与生活创作。此时,它就是件艺术品,是个精神的产物,绝非普通意义上的商品。一件艺术作品,当没有进入艺术市场时,它是没有价格的,也不需要价格,也定不出价格。如果因为交税的原因,要求绝大多数根本没进市场的艺术品必须强行定价,最终的价格必然是不准确的虚算与乱报。
但中国现行税制,就因为把艺术品视为商品,所以出现诸多阻碍行业发展的问题。虽然国务院在去年年底将关税税率由12%降至6%,但这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因为艺术品被列为进口商品的第21类,虽与奢侈品同属一类,但不属于税收认定中的奢侈品,虽可以免缴消费税,但还得缴17%增值税。再加上保证金或滞纳金,以及销售时得再缴的增值税,税率总额超过30%以上。
高税制影响最大的两点,一是不利于外国艺术品的入境,二是阻碍了海外文物的回流。对画廊的影响是,画廊的成本再加上30%的税,根本入不敷出。国内的画廊被迫迁移移到香港,在国内展览,在香港成交。 同时也降低了国际画廊来中国作生意的热情。而对博览会的影响是阻碍了国内艺术博览会国际化的路线。对拍卖的影响是,12%-15%的佣金根本不够缴 这些税,海外回流作品征集了一轮,得了面子失了里子。对美术馆的影响是,降低了国内美术馆扩充国际艺术品馆藏的可行性 。对藏家的影响是,国内藏家要以比国外藏家更高的成本购买外国艺术品。中国藏家如果想买梵高、毕加索的作品,却需要多缴几千万的税, 这完全悖离了全球艺术品市场行情。对文物回流的影响是,在外国购买超过百年文物虽不必缴关税,却仍有17%的增值税。在原本艰困的市场环境下,高税率剥夺了经营的利润空间。所以自带入境与合理避税,成为了艺术品经营者维持生计的必然选择。
但全世界多数国家,为了扶植艺术的发展,艺术品多是零关税。如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白俄罗斯等国以及香港、台湾等,而摩洛哥为1.25%。英国、日本、台湾则在零关税之外,仅加征5%的增值税,而德国与新加坡则为7%。
政府现在一方面喊着文化产业大繁荣,还拨款补贴;另一方面又设置高征税门槛,使得世界级艺术品与流失海外的文物无法进入中国。而且把艺术品跟奢侈品搁在一个征税品类里面,是完全不合理的。政府如果把艺术产业当作文化产业产业,那就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与扶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头管不了脚,使艺术市场发展处于绝对劣势,造成重要的拍卖与画廊都被迫出走香港。 况且中国艺术品市场才刚开始有点起色,还在调整与学习阶段,这个时候政府鼓励艺术行业的发展,就应直接取消关税和增值税,而不是去从中攫取利益。一旦造成行业的萧条,更收不到税,反而两败俱伤。
【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