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佳士得拍卖公司的法国拍卖会上,那位叫蔡铭超的人,曾以3149.12万欧元竞买圆明园鼠首、兔首。然而他拒绝付款,理由自然是中国惯常的“爱国”思维。他这种反市场行为,即使在中国也引发了很多批评。中国人看上去不道德的佳士得拍卖行,尽管被不按规矩出牌的蔡铭超戏弄了,佳士得依然可以褒贬有加,蔡铭超最后落得里外不是人。尽管如此,这两件藏品还是很快被人拍走。
于是每逢海外拍卖公司拍卖圆明园藏品,从国家文物局到中国舆论,乃至一些中国藏家,都被紧急调动起来,但是应对海外拍卖公司的办法不多,总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这种多难的困境,确实让中国人黯然神伤,明明是祖宗留下来的珍贵文物,而且是被西方侵略者所掠夺,却眼睁睁地看着被西方拍卖公司牟利,甚至卖主可以是侵略者的后代(譬如此番被拍的两件玉器)。
看来,追索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尤其是圆明园文物,除了政府抗议、民间维权、爱国商竞拍、舆论挞伐等方式之外,还要创新其他方式,如推动联合国的国际公约及立法,如和相关国家签订政府间协议,如与藏家进行协商等,尽可能使流失文物以最小代价完璧归赵。也可以退一步想,不管国人承认与否,流失海外的文物不可能被全部追回。因此,追索海外文物,国人也不必太理想主义,如果流失文物在海外文博机构保护较好,或者在拍卖场上为声望较好的博物馆或藏家收藏,我们也不必太计较,更不要为拍卖公司所绑架盲目高价回购。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我们的办法会越来越多,凤舞长宜放眼量。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