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林:上海联交所的障眼法和仙人跳 2012-10-29 16:07:09 来源:新浪收藏 作者:徐子林 点击:
中国各地文交所因为推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备受诟病而被叫停,其余温未尽而上海联交所则匆忙向社会各界倾情推出“艺术品著作权捆绑销售模式”,看的出上海联交所对艺术品交易市场垂涎已久。

中国各地文交所因为推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备受诟病而被叫停,其余温未尽而上海联交所则匆忙向社会各界倾情推出“艺术品著作权捆绑销售模式”,看的出上海联交所对艺术品交易市场垂涎已久。也许和房地产或者证券市场相比,艺术品的市场份额现在看起来并不大,但是艺术品金融化的趋势却让社会各界充满了想象力,显然谁都不愿意输在起跑线上,正因为如此,上海联交所才匆匆上演了“艺术品著作权捆绑销售模式”这一漏洞百出的新交易品种。我们不应该讽刺和拒绝任何一个机构、单位和个人对艺术品金融化探索的热情,这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但是我们也同样不能让一些不成熟、不合理的艺术金融产品轻易的在市场中混淆视听。

有记者问我,为什么要连续著文剖析“艺术品著作权捆绑销售模式”的案例,我说这是一个还处在萌芽状态的错误,把一个没有实际价值却用新概念新名词来包装,企图混淆投资人的做法是不道德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国有单位而言,是缺乏社会责任的举动,所以不仅要去谴责它,更要去制止它。否则它将象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一样,让做局者得利,投资者失落。

纵观整个事情的发展,显然这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而是一起精心策划、使用了一连串障眼法、巧妙误导投资人的局。而最终任何法律责任,上海联交所都可以推的干干净净。那么我们来看看整个交易参与方之间的关系。

上海朵云轩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在这整个项目流程中,上海朵云轩的身份颇为特殊,我们在新闻中看见了这样的介绍“首次采用著作权捆绑销售模式的作品是著名山水画家王铭划的画作,其40件作品于10月16日至31日在上海产权交易中心挂牌,10月18日至22日在朵云轩举办“铭划山水”画展暨著作权交易专场。朵云轩是从事收购、经销、出版、收藏书画及其他艺术品的机构,1900年开设于上海,在收藏界与北京荣宝斋并称为“南朵北荣”①这段话颇有内涵,很容易让人觉得上海朵云轩和这次交易行为产生关联想象,实际上上海朵云轩只不过是一次展览场地的出租方,和“艺术品著作权捆版销售模式”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合作关系。这一点在上海联交所官网上的交易信息发布中也只把上海朵云轩列为展览场地。

这显然是为了误导投资人,利用上海朵云轩老字号的名声增加气氛。上海朵云轩在上海书画界的地位显然不容小觑,用这个百年老字号的招牌来做“艺术品著作权捆版销售模式”的背景,显然是动足了小脑筋。这是典型的扯虎皮作秀。

著作权坐地起价,作品定价翻一番

上海天易艺术品检测有限公司的法人“吴平说,捆绑著作权之后,王铭划作品此番定价比一般市场的所有权销售价翻了一倍”②,在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看到王铭划作品报价是2.5万元每尺,那么按吴平的说法推算,之前王铭划作品应该是1.25万元每尺。这里要问吴平两个问题,其一是王铭划以前的作品价格1.25万元每尺的根据是什么?其二是王铭划著作权作价1.25万元每尺的依据是什么?购买后著作权的价值如何体现?著作权的权利如何实施?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王铭划此前的作品鲜有公开的销售记录,当然如果自欺欺人说全是民间交易,可是谁信呢?

好了,假定我们相信王铭划此前有大量的神秘的民间交易,那么现在突然被一家自持能够为艺术品“确价”的公司吹了一声口哨,就把价格“翻了一倍”,会不会引起以前的神秘买家为了赚钱抛售呢,这可是翻了一倍呀!可问题是又能抛售给谁呢?如果无法按“确价”的价格抛售掉,那这个这个“确价”公司如何解释他的“确价”行为和意义呢?吴平先生该不会解说这纯属他个人行为,能“确”价最好,“确”不了就拉倒,和上海联交所无关。那么这样的“确价”行为不如改成拍胸脯更具喜感。

我在前一篇《谁来为艺术品定价》文章中质疑了上海天易艺术品检测有限公司的“确价”能力!因为这家公司没有向公众提供它的“确价”依据和标准,更未向公众透露它成功“确价”的先例。我现在要进一步质疑上海天易艺术品检测有限公司擅自发放的《原创艺术作品唯一权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将来某一艺术品的真伪出现争议时,这间公司发放的《原创艺术作品唯一权证》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提供吗?如果有另一家公司也出具类似的《权证》,法院该如何对同一幅作品出现两个以上的《权证》进行判决?

上海联交所有什么法律责任?

“上海联交所的此次著作权捆绑销售尝试,是全国首例”③的交易案例显然留给我们太多疑问和不解。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交易出现法律风险,上海联交所可以轻松地金蝉脱壳,而把法律风险转移到相关的合作公司身上。比如交易的艺术品“确权、确真、确价”都有上海天易艺术品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而上海联交所只是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坐收“交易佣金”,换句话说,上海联交所只负责交易“抽头”,其它的责任由天易公司承担。所以如此包赚不赔的买卖上海联交所当然愿意“试水”了。但是现在看来,这水有点“浑”。

我是不担心上海联交所对交易结果弄虚作假的,因为有自认为有“确权”能力的上海天易艺术品检测有限公司颁发“类似产权证的《原创艺术作品唯一权证》”④作为凭证,在10月31日交易结束后,如果有作品成交,那么购买者应该获得新的《原创艺术作品唯一权证》,这是要产权过户的,那么换手交易的税收总不能逃吧,我们希望到时候上海联交所能在网上详细地晒晒纳税的发票。而那些没有成交的,自然也要公示的,因为作为国有单位的上海联交所不应该对首次试水的交易结果不了了之。

“艺术品著作权捆绑销售模式”到底是一盅迷魂汤还是能够拨开迷雾见云霄!让我们等待上海联交所给出满意的答案吧。

 

 


【编辑: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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