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艺术市场中,中国青年艺术家的价格明显高于欧美青年艺术家的价格,这也是由于国际艺术市场的格局及潮流而形成的特殊现象。
艺术品估价是一个庞大而宽泛的题目,在不同的系统中,出于不同的目的,都需要对艺术品做出估价。譬如,某件艺术品送拍时,接受的拍卖行会对其做出估价。在画廊待售的作品也会有销售定价,这是两种最常见到的价格。
这些估价各有不同,笔者通过具体实践经验,根据艺术品估价在不同功能系统中的特点,将其分为7个领域的估价,在这7个不同的领域中,对相同艺术品的估价会呈现不同的估价方法和特点,换言之,相同的艺术品在不同的功能系统中将呈现不同的价格,这些不同的估价既有相关性,又有差异性。笔者主要简略描述第一和第二市场定价系统的成因。
艺术品的第一市场商业渠道主要是个体经纪人和画廊,其所代理的作品主要是尚未进入市场的新人新作。第一市场的估价定价系统,是由画廊和艺术家的双向互动完成的。画廊的品牌、历史、资金和客户群落直接决定了其经营风格和销售能力。相同的画家、作品在不同的画廊系统中会形成不同的价格。艺术家的学历、年龄、风格乃至专业评论和展览经历,也构成其作品价格形成的基础。
第二市场的估价系统则主要通过拍卖行的估价定价来体现。拍卖行有两种估价策略,一种叫做指导式估价,譬如一件作品定价为100万元至150万元,意味着主管专家通过拍卖实践经验认为,这件作品的成交价格会落在高低估价的区间。
但在商业实践中,由于拍卖行的成交价格形成模式是由竞价形成的,所以较低的估价可以吸引更多竞购者,从而形成高的成交价格,这就是所谓的低标高卖。因此在拍卖行的估价实践中,估价人倾向于以低于市场成交预期值的价格标价,这种估价风格称为策略式估价。
总之,低标高卖是拍卖行的经典式估价和销售策略。但这种策略主要适用于认知度很高、能形成竞购的艺术品。对于稀缺、罕见、不具流行性的重要作品,或者在美术史上知名度不高的小名头作品,低标则会导致低卖。
低标高卖往往成为强势拍卖行的主导定价风格,寄售人接受低标的安排,其成交价格是不确定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由此,那些不愿意接受低标风格的寄售人,和那些没有形成低标高卖强势品牌的拍卖行就会两相结合,形成高标高卖的商业模式,以便和低标高卖的拍卖行形成差异化经营。所以有低标者就必有高标者。甚至在同一拍卖行的同一个拍卖场次,由于藏家的品牌和话语权不同,也会形成低标高标同时并存的错杂局面。
另外,由于拍卖行巨大的交易规模和持续的交易记录,大量同类作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就构成了市场价格指数。不同于私人经纪人和画廊的交易,拍卖行的交易强调公平、公正和公开,也是唯一一个公布成交记录的交易系统。因此,拍卖行成交指数便构成了其他各个系统估价的重要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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