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艺术类考试将于12月15日开始,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全省实际,我省特制定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与影视学类中的非省统考专业外全部实行统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省内统考的音乐类(音乐学表演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根据本科计划数及本科有志愿生源人数的划线原则,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后,按类别划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编辑:宋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