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书法鉴赏家尧小锋在微博上怒指“部分当代书画家还应自重”。起因却为某位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能将讲出具体过程、细节,却故意说假。
最近屡有听说,找到书画家本人鉴定自己的作品,出于如下原因不承认是自己的作品。一是过去卖出去价格低廉的;二是创作质量不太满意的;三是一些个人恩怨;四是成名之前的作品,等。如此行为,不仅是背叛自己的过去,更是对助你成长的人士的忘恩负义。此种作为,如何有未来?
对于这种现象刘双舟表示艺术家并非自己作品最好的鉴定人:“有几个成人能辨认出自己小学二年级作业本上的字是自己写的,艺术家并非自己作品的最好鉴定人”。而匡时拍卖董事长董国强表示对于这种现象,“不能单独用画家的鉴定来认定,但是画家的指认还是重要证据”
曾经发生的司法案件中,就有关于画家本人有没有权利定画真伪?而多数案件的处理方式都是书画作品真伪的鉴定不能由作家本人来鉴定,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但困难在于,目前根本没有司法鉴定机构能够说清楚专业画作的真伪。
那么,画家本人对自己作品的真伪是否有发言权?某法院对此认为,对当代画作而言,画家对作品真伪有决定权,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不高于画家本人的鉴定意见。
【编辑:李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