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学军:听说版权局拟在著作权法修订案中提出:通过拍卖转让美术作品,需要给作者或其继承人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荒唐之极!第一,不厚道!对收藏者是恩将仇报!第二,不公平!咋就只提拍卖呢?第三,不明智!殊不知交易利益和热情被遏制了,艺术家的利益和热情也会被遏制!
【编辑:赵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