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唐崖土司皇城
复古风潮中的“拆”与“建”
《河南开封千亿豪赌:4年重造北宋“汴京”》、《“烟雨凤凰”:拟55亿元打造“山寨古城”?》、《河北滦州古城举行开城大典,辽国“国王”“皇后”出城迎客》、《江苏金湖将投资30亿元建设尧帝古城》、《骊靬古城复建项目在甘肃金昌开建》……在2012年喧闹的城市复古风潮中,类似的新闻不绝于耳。
这些城市大兴土木的背后便是“拆”,复古风潮下一座座崭新的“古城”拔地而起,真正的文物却永远地消失了。为了打造所谓古城,一些地方不惜拆毁真文物,建造假古董;一些老胡同、老建筑被彻底拆毁,原地却建起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单位被修缮一新,加盖违章建筑,然后当做豪宅挂牌出售。如此“以旧换新”的结果,就是GDP增加了,政绩闪亮了,可是真文物没了,文化传承也就无从谈起。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自煊把目前对文物的破坏分为两种: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是由土地经济和地方政府政绩观导致的。而保护性破坏则是打着振兴、恢复的口号,实际上拆旧建新、造假,很多地方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背后的经济效益高,口号又迷惑人。”
城市的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过程,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古城保护和更新的关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认为,重建古城的方向是错误的,因为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是回不去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才是重点。而一些并不反对再造古城的学者则认为,需要界定好保护性修复现存古城、复建古城与古城再造三者的界限。“是假文物没关系,但要考虑业态。业态规划成功,古城会实现转型;只是物质城墙,可能大量的钱投进去以后收不回来,留给下届政府,最后真正承担的还是老百姓。”
世界遗产申报,保护才是根本
在11月18日召开的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上,国家文物局时隔6年首次更新并公布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后的名单共45项,比2006年12月公布的35项增加10项。
近年来,各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热情持续高涨,多个省市向国家文物局申请将一些价值突出、申遗潜力大的文化遗产项目列入预备名单;另一方面,世界遗产委员会对世界遗产申报要求越来越严格,此外,文化景观、文化线路、工业遗产等新的遗产类型日益受到重视。从这份更新的预备名单也能看出近年来世界遗产在概念上的延伸和变化的趋势:大批联合申遗项目入选,且多为跨省区市,中国白酒老作坊、辽代木构建筑、红山文化遗址、中国明清城墙、丝绸之路、土司遗址、侗族村寨等多个项目均为联合申遗项目;稀少种类文化遗产数目大量增加,比如农业遗产、文化线路等在世界遗产名录中属于“少数”的项目得以入选。
在这份官方名单公布不久之前,另一则有关申遗的新闻《中国十大名楼将联合申遗》被炒得沸沸扬扬,直至专家指出十大名楼许多都是现代新修的,仅岳阳楼、天一阁等少数楼阁属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名楼申遗有违“原真性”原则。
一些文化遗产项目被当成当地旅游业的“摇钱树”,申遗的意义由此也变成提高对GDP的贡献率,而最应该做的保护工作却被抛诸脑后。这也让我们面对不遗余力、声势浩大的申遗活动时不得不反思:申遗究竟是为提升文物价值、增强社会保护意识,还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联手追逐政绩与商业利益的手段?
可移动文物有望进一步摸清家底
10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由刘延东担任组长。此次普查从2012年10月到2016年12月,分3个阶段进行,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此次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2012年9月至12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标准和规范,开发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文物认定、信息采集和审核;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对于全面掌握文化遗产领域的国情国力,意义重大,应统一标准和规范、重视普查质量和文物安全,以及认真研究如何调动国有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如何与公众分享普查成果等问题。由于普查范围面向所有国有单位,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将以开放的姿态面对社会和公众的关注,这一点也尤为让人期待。